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台化售電爭議 能源局:今年售電比例確實達八成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化彰化廠被迫關廠引發爭議,其中一爭議點是台化售電比例,被環團質疑「把工廠變成
火力發電廠」。彰化縣府今天指出,台化彰化廠今年高達八成三售電。經濟部能源局傍晚
表示,今年台化售電比例的確達八成三,但是因為今年比較缺電,前年與去年台化售電比
例約五成。
台化彰化廠汽電共生鍋爐操作許可證未獲得彰化縣府展延,台化人今天到縣府抗議。引起
這一切爭議的主要源頭是製程標準,另一爭議就是彰化廠售電比例。
彰化縣環保局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檢視能源局提供台化公司售電資料,105年高達83%用
於售電,並非提供蒸氣所需。
台化副董洪福源今天下午對外說明時回應,這數據應該是錯的,彰化廠裡面有一部是發電
自用,沒有賣給台電,比例不會到這麼高。
經濟部能源局傍晚查證資料時表示,今年台化彰化廠平均售電比例的確是八成三,但這是
因為今年備轉容量率低,好幾次都差一點要限電,所以台電執行汽電共生緊急增購,今年
台化售電比例才特別高。
能源局指出,去年台化平均售電比例只有百分之五十四,前年平均售電比例也只有百分之
五十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video.udn.com/news/571522
5.備註:
財團永遠不會告訴你 : 賣電什麼的 最賺了
(能源管理法 第十條
能源用戶生產蒸汽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者,應裝設汽電共生設備。
能源用戶裝設汽電共生設備,有效熱能比率及總熱效率達中央主管機關規
定者,得請當地綜合電業收購其生產電能之餘電,與提供系統維修或故障
所需備用電力。
當地綜合電業除有正當理由,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外,
不得拒絕。
前項收購餘電費率、汽電共生有效熱能比率與總熱效率基準及查驗方式之
辦法,及裝設汽電共生之能源用戶與綜合電業相互併聯、電能收購方式、
購電與備用電力費率及收購餘電義務之執行期間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
管機關定之。)
有了這條"尚方寶劍"
售電價>>>買電價 台電就得吞下去 還不用用到電業法
電業自由化 台化準備好了 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