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從這點可以看出禁行機車前些年車種分流的謬誤。
從影片中可明顯看出內側為禁行機車。
致使機車需在外側行駛。
在當初車種分流思維下設計出來的道路方式,
乃至要使四輪與慢速二輪車能獨立行駛。
但能確實做到嗎?
再實施這些政策後,機車族的傷亡率依然高居不下。
若單從數據上來看,機車傷亡數明顯高於汽車。
但若從每萬輛的比例上來看,
他馬的 汽車每萬輛肇事率幾乎皆高於機車,
更遑論營業用車了,操他馬的害死多少機車用路人。
在台北市,安全的高架道路,還不是快速公路喔,
當初多少民眾說黃牌開放上去後會血流成河。
但是我相信只要有在上面騎車過的人,
都知道相較於平面多處的交叉路口。
反而是安全的多。
如此,白牌機車族還要傻傻的騎在危險的外側車道?
更別說過高速公路還要鑽狗洞?
過橋的機車還得與速差大的單車一同使用一樣的路?
你他媽的一台125跟一台二腳力的車最好是這樣放一起啦!
林北支持內側禁行汽車啦!
快速公路事件統計(感謝版友Bency提供數據)
重機 汽車
A1 A2 A1 A2
101 0 1 4 174
102 0 1 4 172
103 0 7 4 284
(資料來源:A1交通事故變動概況: http://stat.motc.gov.tw/mocdb/stmain.jsp?sys= 220&deflst=1&type=1&funid=mo8000&&funid=q250&om1=720&outkind=1&cycle=4&rdm=Vfl eh7e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