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shuang (中山先生忠實信徒-我愛蘿)》之銘言:
: 不是說修法方向,是用特休補嗎?
: 特休真的比較好用,也比較好安排;但很多人抱怨卻抱怨,特休是看得到吃不到,
: 就算法律規定有特休,也不敢請。
: 但慣老闆不給特休,又不敢向老闆爭取,只好罵政府?
: 不敢向老闆爭取,就是奴性的最佳表現?
: 現在到底是哪邊奴性高?
放心啦,
我們勞工最好心了,公務員不想幫勞工爭取假日,
覺得勞工一定有加班費,只是自已奴,不敢去爭取,
勞工加班費應該比照公務員才合理。
自已奴怪誰?勞工福利好棒棒,勞基法好棒棒~!!
我們勞工不會不爽的,一定以德報怨。
到時候公務員服務法,我們一定會幫你們把他修成跟勞基法一樣,
公務員解僱不用丙等,評等不用一年,直接一個月一次,不適任就開除。
加班費比照以往,調薪幅度跟消費者物價脫勾,由各單位依盈虧自行調整。
年終獎金也沒有保證幾個月,可以直接掛零。
我保證新政府一定很樂意把公務員當成勞工一樣操,
當慣老闆一次就上手。
公務員不想幫勞工說話。
那政府想拉公務員下水調成跟勞工同水準,
我們絕對樂見其成,幫到底。
既然不想一起提升,大家就一起沉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