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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滿被勸酒開槍殺菜販 被判20年
台中市陳姓男子不滿被王姓菜販頻勸酒,且對方只用啤酒鋁罐喝酒,不知到底喝多少,陳
男氣憤下開槍打死王男。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依殺人等罪判處陳男20年徒刑確
定。
判決書指出,在夜市賣肉羹的陳男,去年5月底在沙鹿區某小吃店飲酒,賣菜的王男進入
店內後,拿起桌上的罐裝啤酒為陳男的玻璃杯倒酒與敬酒,但因被告不滿王男直接飲用罐
裝啤酒,不知王男到底喝多少,因此心生不滿。
陳男這時從包包內拿出一把改造手槍,王男說「收起來,這樣難看」等語,陳男才把槍枝
收起。席間,王男曾短暫離席,等他回到小吃店後,繼續向陳男勸酒,自己則喝罐裝啤酒
,陳男看到王男又以鋁罐飲酒,突然拿出槍朝王男的頭部開槍,子彈從王男的右外側前額
射入、從左側腦部額葉射出,王男當場倒地送醫不治。
庭訊時陳男坦承槍殺王男,但辯稱只是要嚇他,並不是要殺被害人,是拉槍枝滑套時不小
心擊發等語;台中高分院認為陳男承認殺人,但他犯後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判處20年徒
刑、褫奪公權8年;本案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