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的朋友最近找到一家小型連鎖麵店的正職人員
正職人員薪水27k(不含勞健保) 責任制 一天工作約10小時
PART TIME 人員 時薪120
假如9/24到職,因颱風27.28連放兩天,
到9月結束工作天數為5天
薪水該怎麼算呢?
老闆算薪方式基本底薪20008/30*工作天(5天)=3334
基本底薪20008/30=666...
這樣一天薪水也太少了吧 連一般PT也不如
資方這樣算薪水有沒有什麼問題? 實在是覺得誇張,為朋友抱不平
才剛去,是否該跟老闆反應?
薪水到底該怎麼算才對?
偉大的ptt鄉民們老闆都是怎麼算薪水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