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被抓 六成公務員隱匿不報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16-10-10 07:44:05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酒駕被抓 六成公務員隱匿不報
3.完整新聞連結:http://udn.com/news/story/7321/2013665
4.完整新聞內文:
105-10-10 記者徐子晴、侯俐安/臺北報導
前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因酒駕惹議辭職。依規定,公務人員(包括警察)、現役軍人若酒
駕違規須主動通報服務機關,最重可免職,但審計部最新統計發現,高達六成公務人員因
怕被懲處,未主動回報,軍人也近五成沒吐實,法規形同虛設。
交通部為此擬建立通報機制,定期將酒駕違規駕駛人的身分證字號送人事行政總處和國防
部比對,抓出漏網之魚。不過,法務部擔心有違反個資疑義,行政院周三將召開跨部會議
討論此案。
根據去年銓敘部統計,公務人員一○三年因酒駕受懲戒處分的共二二四人,其中警察多達
一六五人、逾七成三;且公務人員因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有五十二人,身處執法第一線的
警察就有四十八人,超過九成。
行政院規定,公務人員酒駕經取締,應於事發後一周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國防部也規範
現役軍人應定時回報,未主動告知者將被懲處。
但審計部日前提出的「一○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查核報告」指出,一○三年公
務人員及現役軍人酒駕違規及肇事者分別為二七三及一八四人次,總計四五七人次,但事
後只有一四六人次有主動回報,僅三成多如實告知服務機關。
審計部認為,此現象恐讓酒駕公務人員及軍人存「僥倖心態」,無法遏止酒駕行為,且為
「維護政府形象」,建議行政院應建立通報機制。
交通部今年四月為此邀集人事行政總處、法務部、國防部、教育部及警政署研商,研議透
過公路總局「第三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將酒駕違規駕駛人身分證字號傳至人事行政總
處及國防部,以比對違規行為人是否具有軍公身分。
交通部表示,提供給人事行政總處及國防部的資料只有身分證字號,不會有姓名、電話等
,應不致個資外洩。
作者: piece1 (...)   2016-10-10 07:45:00
公務員不意外!
作者: ererer   2016-10-10 07:45:00
酒駕沒通報上去虧大了,能升官酒駕資進黨執政
作者: GonVolcano (火山君)   2016-10-10 07:46:00
推,不過相關單位會不會懲處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ertip (...)   2016-10-10 07:48:00
公務員不就是份工作 私下的行為 交給法院就好了 搞東搞西
作者: john30110 (gid5566)   2016-10-10 07:49:00
不意外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6-10-10 07:49:00
主動通報服務機關?銀行業KYC沒做好都快要罰到脱褲子,政府自己資訊整合效能看來也沒在提升……
作者: john30110 (gid5566)   2016-10-10 07:50:00
沒有最爽,只有更爽
作者: ertip (...)   2016-10-10 07:51:00
有啥好通報的 該吊銷就吊銷 罰錢就罰錢 搞得好像聖人才能當那公務員跟鄰居打架 要不要通報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10 07:54:00
政府自己自己只要抓的查一下資料知道是公務員就通報就好阿
作者: ertip (...)   2016-10-10 07:56:00
就沒必要 要搞也是可以酒駕比對勞保 通知雇主......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10 07:56:00
因該就很單純是針對重大事件再講吧~
作者: naipin2003 (紅蘋果)   2016-10-10 07:58:00
又是公務員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10-10 07:58:00
酒駕滿嚴重的了
作者: s488716 (我是誰)   2016-10-10 07:59:00
個資法該修正啦
作者: scrumhalf (scrumhalf)   2016-10-10 08:01:00
酒駕是該被嚴重處罰,但是這件事情明顯一事兩罰。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16-10-10 08:03:00
這關一事兩罰屁事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10-10 08:03:00
身份證號碼做個連結就知道了 還要通報 廢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10-10 08:04:00
這是不是比較算加重處份?
作者: prpllark (燒炭)   2016-10-10 08:15:00
違反法律還可以保護個資?
作者: ertip (...)   2016-10-10 08:17:00
是沒必要阿 不然一般人通個姦 也是違反法令 要不要通知雇主
作者: nutrino (偽中子)   2016-10-10 08:21:00
白癡才會通報吧
作者: h112201 (鐘大明)   2016-10-10 08:39:00
主官:X,等我升了再報,別擋我官路!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0-10 08:46:00
警察不意外,警專素質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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