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基金補發蕭曉玲薪資 北市法務局:不適當

作者: wuayi (很恐怖不要問)   2016-10-12 11: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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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基金補發蕭曉玲薪資 北市法務局:不適當
3.完整新聞內文:
擬以教育發展基金支付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撤銷前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解聘案,教育局承
諾補發近九年本薪、約四百萬元,由「教育發展基金」支應。法務局人員昨早赴市議會民
政委員會工作報告,藍、綠議員紛紛關切,以基金補發薪資是否合法?法務局全員靜默,
經追問,代理局長林淑華才說:「可能不太適當」。
新黨市議員陳彥伯質問林淑華,動用附屬基金「教育發展基金」補發薪資合法嗎?法務局
全員靜默、不敢回答。經逼問,林淑華才說,「可能不太適當」,但教育基金性質能不能
編這筆預算,「我不清楚」。
民進黨市議員張茂楠也不滿地問,「蕭曉玲案是正義的平反,或是強暴正義?」林閃避說
,「這應該是教育局來回答。」張茂楠說,法律有成文、不成文規定,一旦撤銷蕭案處分
成立,恐成「不成文法的判例」,不適任教師就有例可循。
國民黨市議員李傅中武則提醒,市府若執意以「行政命令凌駕法院判決」,即使補償薪資
,不久後也會被監察院追回,「市長為了滿足蕭小姐,要去改變判決事實,本席感到很遺
憾,我也相信監察院不會對此漠視不管。」
教局:併入決算送議會
教育局則說,解聘過程有瑕疵,教育局將「撤銷」原處分,而非「終止」;但復職學校未
定案,教育局遲未發函。另外,教育發展基金不必事先編列預算科目,薪資補償費將直接
併入決算送市議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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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6-10-12 11:25:00
柯P和蕭 到底什麼關係 可以這樣搞
作者: dufflin (怨憎會 愛別離 求不得)   2016-10-12 11:25:00
貴局要解決問題 不是製造問題呀
作者: qsxwdc (Moo)   2016-10-12 11:25:00
不適任回任就很誇張了!還得吋進恥!
作者: goodcial (日子)   2016-10-12 11:26:00
根本沒學校想收吧XD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6-10-12 11:26:00
好像很恐怖,各個避之唯恐不及⊙_⊙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6-10-12 11:26:00
看來法務教育這兩個又做不久了
作者: lineaaa (online)   2016-10-12 11:27:00
老師真的很難開除~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0-12 11:27:00
哈哈哈 用教育發展基金發錢給不適任教師 這個笑話好笑這種人放回學校還不如丟到教育局去顧廁所比較安全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6-10-12 11:29:00
監察院不是要廢了,哪管的到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6-10-12 11:31:00
教育局想動這筆錢, 法務局打臉, 柯P最後要裁示裁示出問題, 反正是市長指示, 有公文為證
作者: hijacker (懶人一枚)   2016-10-12 11:38:00
法官說合法 市長說不合法 到底該聽誰的呢?!
作者: qsxwdc (Moo)   2016-10-12 11:41:00
聽科帝的!小小ㄧ個法官算啥?科帝硬挺不適任老師!
作者: apexclimber (徵爬玉山玩漆彈)   2016-10-12 11:46:00
柯屁都同意了 法務局有意見的話 何不辭職
作者: hosen (didi)   2016-10-12 11:47:00
公務員很聰明,每個都在閃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6-10-12 11:49:00
市長哪時說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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