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被告?從警21年「第一次開槍」 所長:坦然面對有信心
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市第五分局實踐派出所所長李旼暾,開槍射中意圖襲警的45歲郭姓男子右小腿,卻被
對方嗆「我會告你」;他強調,對方有奪槍的可能性,不得已才射擊「非致命性部位」。
其實這是李員從警21年來第一次開槍,對於可能吃上官司,他說,坦然面對,有信心接受
司法檢驗。
12日深夜11時多,李旼暾和警員翁誌晧在北區北門路2段巷弄內,發現郭男戴工地安全帽
騎車,又未開大燈,因此盤查,一查發現郭的車牌已遭註銷;郭不配合,從機車前置物箱
拿出一根26公分的尖銳長釘,意圖攻擊員警,所幸立刻被打掉。
過程中,郭男不斷走向李旼暾,嗆聲「開啊、開啊、開啊」;李員直呼「你試試看」,先
對空鳴槍示警,看到郭張開雙手繼續往前,開了第二槍,射中郭的右小腿。郭中槍後站在
原地,無法走動,血流滿地,「我會告你啦,我會告你啦,我跟你講」,被送醫治療後無
大礙。
據了解,郭男綽號「醉泉」,暴躁易怒,經常欺負別人,有傷害、竊盜和毒品等前科,之
前曾襲警,還有3次妨害公務的紀錄,早就是地方的頭痛人物。一名鄰居透露,大家都敢
怒不敢言,「也不敢招惹這樣的人物」。
李旼暾表示,對空鳴槍一發警告,但身材魁武的嫌犯不但沒停止,還持續一步步進逼,有
奪槍的威脅性,「所以我們不得不在依據合理的比例原則之下,對他非致命的部位右小腿
來開第二槍。」第五分局偵查隊長郭乃榮也指出,遇到攔檢盤查可合理使用警械,這是無
庸置疑,「我們要展現公權力,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
其實這是李旼暾從警21年來第一次開槍,面對可能被嫌犯告,他說會坦然面對,有信心接
受司法檢驗。網友一面倒贊同警方強力作為,認為對壞人不能手軟;也有人感嘆,警察不
開槍被酸是俗辣,開了槍被罵是執法過當,真是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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