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舔掐女兒胸 貓咪阻惡行
自由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狼父見小六女兒「小芬」(化名)胸部開始發育,103年暑假
期間,竟趁女兒熟睡時舔胸5次,甚至藉口叫女兒起床,連續掐胸45次,小芬用LINE向母
親控訴父親惡行,全案才曝光。
小芬告訴法官,從開學那天起,爸爸叫她起床時會大力地捏她的胸部,她叫爸爸走開、不
要捏,爸爸卻說:「捏一下又不會怎麼樣!」後來因天氣冷,她養的貓和她同睡,爸爸若
進房內,貓咪就會抓他,爸爸才停止惡行。
基隆地方法院認定,狼父犯下5次強制猥褻罪,各處他徒刑10個月,應執行徒刑1年半;另
觸犯兒童性騷擾45罪,各處徒刑4個月,應執行徒刑2年半,得易科罰金91萬2000元。
檢警調查,小芬的父母離異,小芬和哥哥由父親扶養。現年13歲的小芬向法官表示,案發
時天氣炎熱,2樓房間沒窗戶也沒冷氣,她向父親反映,父親說要裝抽風機,把哥哥房間
的冷氣抽過來,也會裝窗戶,但一直沒做,她只好到1樓和爸爸睡;但連續5天凌晨的零時
至1時,爸爸就掀起她的上衣舔她胸部約10分鐘,小芬不敢反抗,只能裝睡。
審理時,狼父辯稱,女兒從未和他同睡,叫她起床都隔著窗戶喊她,根本沒接觸女兒。法
官認為,依小芬的測謊結果及證人證詞,都證實狼父犯下小芬控訴的犯行,不採信其說詞
,做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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