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統 人大代表提設國家統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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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6日 04:09 特派員陳君碩/北京報導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016000600-260301
由於民進黨政府拒不承認「九二共識」,近來有大陸全國人大代表提案建議
可在《反分裂法》下修訂細則,或是不僅止於《反分裂法》的防獨,還要另
立一部促統的「國家統一法」。大陸權威涉台學者透露,大陸正在塑造並強
化一隻影響台灣的「有形之手」,以便最終在根本上解決台灣問題,面向涵
蓋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思想、對外等。
身兼大陸全國人大代表的北京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李義虎14日接受《旺報》
專訪指出,儘管大陸的「手」還伸不到台灣內部,但看到近來的一些兩岸變
化,讓大陸決定要塑造並且強化對台的「有形之手」,透過調動各種資源,
更加鎖定朝著最終解決台灣問題的方向邁進。
李義虎指出,原本大陸覺得解決兩岸問題時間會很長,自身也忙著現代化建
設,但看到台灣當前的情勢,大陸塑造的這隻手將更加強化,涵蓋政治、經
濟、法律、文化、思想、對外等方面,一旦塑造完成,將讓蔡政府感受到極
大的威懾力。
對台做進一步約束
李義虎舉例,近來就有大陸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應該除了反獨的《反分裂法
》之外,再擬定一套促統的「國家統一法」,因為《反分裂法》是針對當時
的陳水扁政府,現在形勢不同,需求也不一樣,希望在法律層面上,對台灣
做出進一步的約束。
擬列台獨分子刑責
此外,也有人大代表提議,在目前僅有1000字的《反分裂法》下,擬定實施
細則,包括台獨分子如何定罪、如何量刑,「可以把《刑法》那套搬過來」
。李義虎表示,《刑法》或《國安法》是適用包括新疆、西藏的全中國,不
過《反分裂法》就是針對台灣。
李義虎指出,《反分裂法》中提及啟動「非和平手段」的三條件為:造成台
獨事實、發生台獨事變、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他認為,這樣的描述
稍微抽象,若訂定實施細則,也可讓法律更為具體。
李義虎表示,最近包括鎖定藍營八縣市交流,及台灣國際空間上的壓縮,都
可視為大陸在形塑有形之手的過程;對於宋楚瑜能否出席APEC大會,他僅重
申國台辦的說法,需符合APEC有關《諒解備忘錄》,但也不諱言,「這個問
題的處理包含了很多博弈與運籌」。
小靈通
《反分裂法》
《反分裂法》是大陸全國人大在2005年 3月14日通過的針對台灣及兩岸關係的
法律,宗旨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和遏制台獨,首次明確提出在造
成台獨事實、發生台獨事變、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等三種情況下,大陸
可啟動非和平手段處理台灣問題。(陳君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