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qj (黑貓)
2016-10-16 09:57:34以前有人撿我手機,報警後真的抓到了。
是個高中學生妹,
出庭時,對方父親陪同,態度良好,東西還我,我可以和解,所以能緩起訴,但還是要處
罰。
法官問我,你想怎麼處罰她,罰錢三萬(繳國庫可惜不是給受害人),還是勞動服務200小
時(可惜不是服務受害人)。
我心想,罰錢也是她爸在出,就跟法官說給她勞動服務科科,然後我也跟他爸要了二千車
馬費,補貼一下我出庭損失的一天特休。
※ 引述《zoosleep (王者)》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上周去買飲料,把雨傘放地上,拿完飲料時
: 發現雨傘被偷了,怒調監視器發現被人拿走
: 我第二天就去警局吉他
: 吉的理由是竊盜
: 今天警察通知找到我雨傘
: 說是一個國高中生弟弟拿的
: 說我可能等幾個月要出庭
: 我現在能後悔吉他嗎?
: 他可能的下場是?
: 有無辦法讓他罪變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