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強暴犯的處理一直是個很棘手的問題
以前看過討論
公權力面對施暴者 究竟該施罰到什麼程度
坐牢?閹掉?化學去勢?
第一個我覺得太輕
(雖然在台灣 監獄文化會好好教育 但那是檯面下的事)
後面兩個雖然造成施暴者的痛苦
但相對的 會不會引起報復心態?
即使後續用公權力保護當事人 社會成本還是太高了
跟現行的保護令一樣 無法做到強力的預防
台灣刑法 保護財產的觀念仍大於對人身侵害
所以這方面還無法找到適當的討論與處理方式
不過國外公布姓名跟通報街坊
放在台灣大概也會被人權團體抗議就是
最後補個20年前關注度很高的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122/32250893/
當事人已經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