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罰錢了
不要再說高雄幸福王派遣勞母的勞工局都在睡
勞基法規定每月加班上限只能到46小時
如果只抽檢4個員工
都加班超標很多
都沒給加班費 沒補休
都沒有特休
難道不用去查該公司其他100多位員工的狀況嗎
每個月惡意不給的加班費說不定有上百萬
還有根據相關罰則第二次查獲可罰16~30萬
罰30萬都嫌少了
只罰最低標準16萬是怎麼回事
難道是怕破壞派遣勞母的幸福感嗎
※ 引述《aids893001 (Ayaka4U)》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員工單月加班80.5小時 黑心企業不給加班費
: 3.完整新聞內文:
:
:這家公司好離譜,竟讓員工單月加班達80.5小時,但卻完全不給加班費!高雄市勞工局
:今公布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名單,其中位在鳳山區鎮北路的「建暐精密科技」被二度查
:獲嚴重違法,包括抽檢4員工赫然發現單月加班時數都超過60多個小時,最高則達80.5小
:時,離譜的是4人完全沒領到加班費,也沒有補休,此外該公司還有未給員工特別休假、
忘了補充:推文開放吱仔檢討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