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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市府虧3百億?馬英九遭爆賤賣北銀 卸任後挨告圖利他人
記者許富傑、陳乃瑜/台北報導
前北銀工會理事長黃玉炎,昨(18)日赴台北地檢署,控告馬英九「圖利他人罪」,
他提出富邦合併案問題重重的新事證,包括當初台北市政府和富邦銀行的合約和相關
報告,當中說明,民國91年8月8號富邦北銀簽約時,評估報告和分析報告,都是前一
天才出爐;而且不是由第三方公正單位重新估算資產;黃玉炎質疑當時的台北市長馬
英九圖利財團,賤賣台北銀行,損失高達300億!
厚厚一疊資料,前北銀工會理事長黃玉炎有備而來,當初台北銀行,怎麼被馬市府賤
賣的合約、相關報告,都在這!
前北銀工會理事長黃玉炎:「台北市政府所佔的比例,大概佔的股份比例43點幾,他
怎麼可以沒有經過股東會就簽約了,竟然是由不具有法人代表資格的李述德以個人名
義來簽。」
根據合約附件,8月8日簽的約,前一天,評估報告、合理性分析報告才出爐,而且還
是同一間企業,同一時間提出,豈不是球員兼裁判?隔天馬上簽約,竟然還未經過董
事會,9月9日才由董事會決議,其中換股比例,也讓市府損失23億,簽約人是誰?黃
玉炎質疑,當時任財政局長的李述德,根本不具北市府法人代表資格!
黃玉炎:「馬英九還沒有卸任之前我不敢提告,可能會被簽結掉,所以才拖到現在。
」等待出手時刻,黃玉炎18日,赴台北地檢署,控告馬英九「圖利他人罪」,再加上
台北銀行資產沒有重新估算。
就在捷運站出口,緊鄰羅斯福路,台北市區的交通要道,地段這麼好,民國91年公告
現值一坪要102萬,只賣5.2萬,差了快20倍!像這樣疑似被賤賣的北銀房產,一共44
筆,估計損失高達300億,但馬英九辦公室指出,富邦案早經檢察機關簽結,馬英九
絕對禁得起司法檢驗。聲明稿最後一句,社會自有公評,對比新事證逐一曝光,格外
諷剌。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91342
備註:
沒辦法 魚翅太好吃了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