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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 某一天我在某論壇和人辯論舊金山合約的問題
說到舊金山合約第二條中
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1;33m 對於這條我回說這又沒說要讓與給中華民國 憑什說台灣的主權是中華民國的
。 他回說這根本是台獨人士的文字遊戲,我又在回這法律法條在法庭上的攻防 本來就是
文字遊戲的攻防 。 在邏輯上辯輸人 都可以用文字遊戲作總結的話這樣法官要判誰勝訴
這真的很明顯。*[m
在來又說到簽訂舊金山和約時 中國沒有參加,那時國共內戰 所以這合約無效
*[1;33m我回說二次大戰 戰敗國為日本 戰勝國是整個同盟國另外還有四十八個國家。
不是只有一個中華民國在和日本打 ,也不是中華民國在主導
當時的中華民國還要聽盟軍的作戰指令來打戰。
而簽合約的兩造 一方是日本 另一方是同盟國主體 而不是針對中華民國這個要搞清楚
更何況當時國共內戰,使得當時的中國政權歸屬變的不明。這不能成為合約無效的理由
因為合約一方是同盟國主體 。 不是中華民國 。這也不能又推說文字遊戲。這是簽合約
的常識法律的規定就是這麼嚴謹 你家內戰是你家的事 不能成為缺席而說無效的理由*[m
之後他又提到舊金山合約第 10 條 【中國相關權益】
日本放棄,一切有關中國之特別權利與利益,包括源自1901年9月7日簽署於北京之最後議
定書條款、其附件、書簡與文件所衍生之對中國的利益與特權;同時,同意放棄前述議定
書條款、其附件、書簡與文件。
*[1;33m我回說先不說這裡的中國說的是中華民國還是中共 因為日本侵略中國這塊土地
但注意不包含台灣喔 因為當時的台灣是日本的領土這不能搞混
而因為日本侵略了現今中共的這塊領土 所以日本放棄,一切有關中國之特別權利與利益
我不知道這條有什麼疑惑搶人的土地就要還回來不是嗎
和台灣也扯不上關係 真的八干子打不著邊*[m
而其中提到的放棄源自1901年9月7日簽署於北京之最後議定書條款文件
所衍生之對中國的利益與特權。
*[1;33m我在說明這裡說到的議定書是《辛丑合約》
是中國清朝政府與英國、美國、日本、俄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奧匈、比利時、
西班牙和荷蘭十一國在義和團運動結束、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後簽定的一個和平協定。
被認為是中國自第一次鴉片戰爭後簽署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之一。
條約簽定於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9月7日(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m
*[1;33m這條條文 根本不關台灣的事
清朝時期真要和台灣有關的也會是馬關條約 但放棄的不是馬關條約
是辛丑合約 所以不知道他貼這條法條的用意在哪
和台灣無關啊 不知道是不是看到了中國字眼就高潮而貼了出來了*[m
再來他又搬了第21條 【中國與朝鮮之受益權】
中國應享有本條約第10條與第14條a款(II)項之權益、朝鮮則享有本條約第2條、第4條、
第9條與第12條之權益。
*[1;33m我又回應是這裡說到的十條前面已經回應過了
在來還提到第 14 條 【賠償、在外國財產】
內容關於日本應賠償聯盟國戰中所生的一切損害與痛苦
查了細節內容就知道 根本和台灣無關
除非你是住在中共這塊領土上的才會和你有關才會有切身之痛
不然你是台灣人 中共這塊領土真的不關你的事*[m
在來他又說了聯合國舊金山和約的第二條日本宣布放棄對外侵略的所有領土權益後
既然有侵略就有被侵略的國家,日本取得台澎的土地並非無主之地
*[1;33m我回說有侵略就有被侵略的國家這句沒錯
當時侵略的國家是日本 被侵略的國家是中華民國中共這兩政權 但是不包含台灣
別把當時的中國和台灣連在一起 當時的台灣在日本侵略中共的領土時
台灣早已是日本的領土 是日本馬關條約拿到的。不要把台灣和中國混在一起談。
台灣是日本清朝在甲午戰爭後,所簽訂的馬關條約裡所割讓的。*[m
*[1;31m所以你說的""""日本取得台澎的土地並非無主之地""""" 沒錯
但原本的主人是清朝要分清楚 不要又在說文字遊戲
說什清朝和中華民國是一樣的
哪裡一樣 政權也不一樣國號也不同 完全不同國家
說到底這也是台灣和日本及 清朝對日本所發生的事
關中華民國有何干 清朝沒滅亡時,中華民國也不存在。*[m
然後他又提了和約中第10條與第21條實質確立訂了
日本必須放棄取自於中國與韓國的領土與利益(既然
原本就屬於中國的自然是由中國來接收)而相關細節必須跟當事國各自簽訂和約
*[1;33m 我又回說這段結論下的更奇特了
說的根本和台灣扯不上邊
""""原本屬於中國的自然由中國來接收""""
不管說的是中華民國還是中共的土地 這兩政權在最初建立時
領土根本不包含台灣
中國政權建立時 台灣還是日本的領土這句話很重要
那那時中華民國在日本投降後憑什麼和日本討台灣
有資格和日本要台灣的是清朝這一個國家
在說一次中華民國和清朝是不同國家不要混在一起談
不要扯什血統論 說血統一樣的一個國家 沒有這條規則
馬來西亞、新加坡、中共 血統一樣但也是不同國家。
所以既然清朝滅亡了 當然台灣主權就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的。
當然後來同盟國指示蔣介石代管台灣 事實沒錯
但主權歸屬未明 。*[m
反正後面他又扯了一堆但又沒有有道理的論述邏輯
像開羅宣言 他的理由真的很好笑又腦補一堆說什
實質實力 實質影響力,誰的拳頭大就聽誰。
*[1;33m我在回說誰的拳頭大 是你中華民國嗎 不是吧是聽盟軍指示的吧
之後終戰 同盟國代表正式和日本 簽了舊金山合約
你說比實質實力 誰說了算 中華民國? 比的了英美法其它國家嗎 別亂扯了*[m
在來他又說到沒有中國代表的舊金山和約
當然不能代替中國跟日本簽訂的台澎主權還給中國
*[1;33m我又回說 和日本簽訂合約的是同盟國代表
當時的中華民國算什咖 你要比實際實力比的過英美法俄國嗎
況且你還把 中華民國和台澎混在一起談
在說一次台灣一開始屬於清朝這個國家的
中華民國KMT一開始創立時根本沒擁有過台灣這塊土地 憑什要人還
真的是土匪行為*[m
後面又扯到中日合約
*[1;33m我直接回說舊金山和約
載明「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並於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
之後的《中日和約》於1952年8月5日才正式生效
是不是舊金山和約比較早生效?
所以說日本政府早在舊金山和約聲明放棄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
結輪就是那在舊金山之後的中日和約日本政府就再也無權另作處理 ,
就是沒有重新處分台灣、澎湖的權利。
你日本都放棄台灣了 之後還可以拿台灣做處分?哪有這種事*[m
然後最後越扯越遠扯到了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根本亂貼一通也沒什論述
說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並且與美日建交,美日也與
中華民國斷交 同時聯合國也做出了一個中國的原則2758號決議文,
197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的建交公報不承認舊金山和約的法定效力
日本也因此片面宣布台北和約無效。
*[1;33m 我回說這算什論述你貼這段是要幹麻
這段就 中華民國和 中共之間的恩怨情仇
然後這又不是二戰後 有討論到的台灣歸屬問題的時期 內容
還有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內容認真看一下好嗎
大概內容就是2758號於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會議上表決通過的、
關於「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的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依據決議取得原由中華民國政府擁有的聯合國中國席位代表權,
該決議案對海峽兩岸政府國際地位、外交關係的變化產生重大影響,
也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張「一個中國」的重要依據。
最後不要一看到一個中國字眼 就 高潮了好嗎
這個一個中國 是 中國的代表是只有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意思
而且是中共的主張 但誰說了算?
人家聯合國是讓中共取代中華民國原來在聯合國內中國席位代表權而已
看他這段我消化了一下
好像也沒提到台灣相關的事 感覺他好像貼到後面時空錯亂了
光轉移焦點不回應我原來的問題 一直貼新東西又沒一個有道理的論述*[m
*[1;33m最後整理了一下他所說的內容裡面 我覺得他想法裡最大的錯亂是
他沒有考慮到 清朝和中華民國是同一個國家嗎 怎麼清朝時台灣的領土
割讓給日本 , 日本在放棄後, 清朝滅亡了, 中華民國憑什要回台灣?
如果有說錯請多多指教*[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