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lestorm (沒心情)》之銘言:
: ※ 引述《fortun795 (飄≠傷)》之銘言:
: : 如果未來同性婚姻可以合法,那一夫多妻是否也應恢復合法呢?
: : 贊成同性婚姻的主要觀點是:
: : 1.性取向是天生基因造成的 不應受到排擠或歧視
: : 2.同性結婚不會影響他人 所以將其合法不會造成社會問題
: 贊成同性婚的主要觀點是反對政府所設下婚姻制度對性傾向的差別待遇。
: 沒有血緣關係就不可能是親屬,因此,透過「結婚」成為「配偶」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人
: 組成受法律充分保障之家庭的唯一方式。
: 而現行法只保障男女異性能向政府登記婚約組成家庭,而不允許同性能向政府登記
: 婚約組成家庭,只保障了異性戀的成家權,而排除同性戀的成家權,因此是針對性傾向
: 的差別待遇。
: 同性結婚沒什麼太大的社會影響,就只有讓福音派基督教很難對人傳教,以及社會逐漸
: 接受同性戀群體的存在而已。
: http://big5.ftchinese.com/story/001049325?full=y
: : 如果同意上述觀點
: : 那麼曾施行幾千年的一夫多妻制 是否也更需恢復合法
: : 因為~
: : 1.男人好色是天生基因造成的 多娶妻妾不應受到排擠或歧視
: 男人能多娶妻妾,是因為女性地位低落,經濟上不能自主,所以只好依附有經濟能力
: 的男性生存。這反映的是性別實質不平等。
那同時開放一妻多夫怎麼樣?應該有實力的女性就有機會多一點男人
: : 2.一夫多妻不會影響他人 只要原配同意就好
: 1. 一夫多妻會造成經濟弱勢的女性向少數有錢的男性集中,經濟弱勢的男性會因此
: 難以娶到妻子唷。
經濟弱勢男可以找經濟強勢女,一妻多夫。
: 2. 傳統的一夫多妻,這些「妻」的地位並不平等,妾的地位一直都比妻還要低。若要
: 恢復,是否也要產製一個法律地位比正妻低的旁妻出來?
法律其實管不到你家裡的權力平等問題,只要不違反基本人權就好(只是基本人權定義模
糊)
就像家裡就算是成年的子女,權力也都比不上父母,或是兄弟間,哥哥的權力通常會大一
些。
: 3. 一夫多妻,那麼一妻能多夫嗎?若一妻能多夫,那麼已為人妻的女性,可以重婚嗎
?
: (例如,A男和B、C、D、E、F女結婚,B女又和B、C、D男結婚)
: 若可以重婚,那麼糾結在一起的法律關係,例如稅賦、法律代理的優先權,離婚後的
: 子女判屬,等要如何釐清?
這個花時間討論就好,又不是真的不能解決,最簡單的就是社會基本單位不要以「家庭」
為單位,改以個人為單位。然後以此為依據去修改。(不是老是說家庭是父權體制的一部
分?)
: 先解決這些問題,再來談多偶制。而以上這些都還沒涉及到國內國外的移民問題唷
: : 而且已施行過幾千年 也沒造成甚麼嚴重社會問題
: 這要看你怎麼定義「社會問題」。
: : 甚至可以解決外遇 私生子女教養 等負面問題
: 就已經沒經過元配同意外遇了,還要元配同意多一個妻子?
婚姻關係會像是工作上的合約關係,照著合約走,合約還是有法律效力,但內容怎麼定,
只要不違反憲法精神的都不強加干涉。
工作合約都可以千奇百怪的了,為什麼婚姻的默認值不能更動?(是因為沒root嗎?)
所以妻子想在外面養小狼狗,如果當初婚姻契約上沒限制的話也是可以的,但前提也得是
小狼狗願意,就像乾女兒也願意被包養一樣。
他們可以再換約。
: 現行法律之下,父母對非婚生子女負有照顧義務。
: : 所以如果同性婚姻可以合法
: : 那麼一夫多妻恢復合法 也就更沒理由可以反對了
: : 上述論點 不知大家有何意見呢
: 有,你完全是張冠李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