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高職生「逼」不出站 遭副站長控逃票

作者: ispv7   2016-10-24 08:53:38
※ 引述《DongRaeGu (東拉菇)》之銘言:
: 07:26:55陳君由G04緊隨一女性旅客刷票通過閘門一半(適巧站長經過)又退回付費
: 區,站長聽聞閘門警音,遂請陳君配合驗票,陳君出示票卡(卡號:725121XXX),該票
: 卡9/23明德進站後無出站紀錄,站長依此判斷陳君尾隨出站,告知須支付票價30元及
: 50倍違約金,將開立補繳車資單。陳君要求通知教官。
: 07:45:08教官到站了解,要求陳君電話通知家長。站長經電話向其母親陳述狀況
: ,陳母表示希望能與明德站確認,站長告知可向客服反映,於告知相關規定後,
: 陳君於補繳車費處理單簽名完成開立,並由教官陪同離站。
: 從上面這個時序裡面可以歸納出以下幾個事實:
: 以為有刷卡進站出站逃票就不構成逃票,這到底是哪門子的神邏輯,
我是不知道你的邏輯有好到哪裡去可以教訓鄉民,
不過台灣法治觀念本來就薄弱,就連那個罰學生50倍的站長也不例外,
大眾捷運法第49規定
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
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
請問瞧不起鄉民邏輯好的這位原po,
這位高中生是構成了哪一個要件?
無票? 持失效車票? 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
如果都沒有,站長憑什麼罰人?
你說他"逃票"?
很抱歉,那是你自己發明出來的名詞,跟本就沒有這種東西,
你說你的邏輯好到哪裡去?
台灣人不意外,還在人治時期,
難怪人家要說台灣是東南亞,並非虛言,
連自認為邏輯好的都這個樣子了,何況邏輯不好的鄉民呢
哈哈台灣哈哈
作者: shawn0426   2016-10-24 08:55:00
錯別字 屄
作者: ericugly (阿格里)   2016-10-24 08:55:00
我比較想問,那他身上有哪張票是可以讓他出站?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6-10-24 09:00:00
用逃票來形容尾隨出站的行為並無不妥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10-24 09:00:00
事實上他就是無票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10-24 09:01:00
不是逃票, 只是無票又想出站而已還沒出站是因為出不了站啊= = 又不是不想出站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10-24 09:02:00
就我所知的確有學生"故意"尾隨出站然後在進站.回文德刷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10-24 09:02:00
那以後有人想強姦一個女生, 結果發現她是人妖插不進去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16-10-24 09:03:00
這算無票
作者: op111925 (胖子)   2016-10-24 09:03:00
也都無罪就對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10-24 09:03:00
無票搭乘就是逃票好嗎
作者: ericugly (阿格里)   2016-10-24 09:05:00
有合法的卡進站,卻無法拿出那張合法卡刷出站,請問你會如何定義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6-10-24 09:08:00
出站可以尾隨,進站當然也可尾隨,所以"他有票,不然怎麼進站"這邏輯是錯的.
作者: gz   2016-10-24 09:09:00
看清楚啦. 陳君9/23之後就無出入站紀錄了, 笑死人還敢出來丟臉
作者: julians (哞哞)   2016-10-24 09:09:00
請問他的票在哪?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6-10-24 09:09:00
不過進站後票遺失也是合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10-24 09:09:00
若真有監視器紀錄看他出站前的行為就知道是逃票還是啥拉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6-10-24 09:10:00
能不能處罰跟能不能稱呼為逃票是兩回事
作者: gz   2016-10-24 09:10:00
9/23之後就無出站紀錄,那9/23~10/20是住在捷運站裡嗎?
作者: siathy (中臺英德日法俄印)   2016-10-24 09:10:00
Hmm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6-10-24 09:10:00
所以應該是要能證明他進站時沒刷卡才能說他無票.
作者: lusir5566 (盧先生)   2016-10-24 09:11:00
雨八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6-10-24 09:12:00
說你邏輯錯就是放屁,這就是你高級的程度.
作者: julians (哞哞)   2016-10-24 09:12:00
他退回去是打算一輩子住在捷運站裡面嗎? 不然請問他要怎麼出站?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6-10-24 09:14:00
法盲嗎?不服就等申訴結果呀.又想搞民粹押人低頭嗎
作者: sam36388 (邱肥肥)   2016-10-24 09:14:00
逃票就是無票 你國文老師在哭泣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16-10-24 09:16:00
我覺得要討論可以 但發言動輒嘲弄對方 所以這噓補給你
作者: iam0718 (999)   2016-10-24 09:18:00
推你電老師
作者: Leeptt (Leeptt)   2016-10-24 09:20:00
我知道那篇很不討喜,但你的邏輯也不對違約金不是行政罰鍰,是運輸公司與顧客的消費契約罰則好比你用國賓卡訂票no show 國賓可以從會費裡扣相同票費,是契約所有違約的規定都在旅客須知內,在你購票的同時,契約就
作者: Reichenau (RRR)   2016-10-24 09:23:00
……
作者: Leeptt (Leeptt)   2016-10-24 09:23:00
建立了真正的行政罰鍰是開立紅單,依據的是大捷法法條那種紅單才是經過訴願不成後打行政訴訟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6-10-24 09:27:00
逃票和無票不一樣 ~ 但出站沒刷卡不就代表無票出站嗎??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10-24 09:28:00
這篇...你先跟我說你邏輯怎麼學的
作者: saintmagic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2016-10-24 09:28:00
.......北捷那篇是說他無票出站是9.23那天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6-10-24 09:29:00
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 這點我覺得以成立阿 他出站是用別人的車票出站的! 不是嗎??
作者: Leeptt (Leeptt)   2016-10-24 09:30:00
那你說國賓是行政罰嗎他的確違約了,搭乘捷運但身上沒有持有效票
作者: saintmagic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2016-10-24 09:31:00
9.23有進站沒出站 10.20又一次進站9.23沒逼出站的話10.23是開影分身進站喔
作者: Leeptt (Leeptt)   2016-10-24 09:32:00
"當時"沒有持最多吉捷運公司民法賠償損害,不是打行政訴訟
作者: OrekiEru (千醬)   2016-10-24 09:36:00
好啦,法律人好棒棒
作者: Leeptt (Leeptt)   2016-10-24 09:39:00
逃票是常用語,用來形容“未經驗票程序進出車站”就像六法全書沒有逃學 逃婚的名詞
作者: saintmagic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2016-10-24 09:40:00
9.23就違約了
作者: Leeptt (Leeptt)   2016-10-24 09:41:00
爭這名詞實在沒有意義就像有人要爭誹謗罪與毀謗罪一樣大家都知道在講什麼
作者: saintmagic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2016-10-24 09:43:00
阿不過還要看監視器 不然9.23可以說刷了但是不進站
作者: Leeptt (Leeptt)   2016-10-24 09:44:00
“本質是行政罰”~no!他是違約金,跟你訂票no show,租小說逾期被罰錢一樣你沒看畫面,其實尾隨意圖很明顯加上持失效票,站長認定無誤你要知道,光持失效票乘車就可罰50倍,不用出站好嗎跟台鐵在列車上查到無票直接罰錢是一樣的道理http://i.imgur.com/ByCG3f7.jpg他被查票的當下沒票,就可罰錢不然大家都說票掉了麻煩你去查我進站紀錄好了錯,他當時手上唯一的車票是923進站那張,是失效票哦!所謂的進站證據在被查票的當下不存在所以站長先開單,有證據再申訴撤單,站長站的住腳的
作者: coffee1026 (每天吃飽飽的寶哥)   2016-10-24 09:54:00
原來如此 所以砍人致死不算刑法殺人罪構成要件 受教了
作者: blueman1025 (己不欲,勿施人)   2016-10-24 09:54:00
是你才過度解釋吧.......
作者: Leeptt (Leeptt)   2016-10-24 09:56:00
你做過是你的事,不管是取締流程或旅客須知都沒有規範大安必須立刻向明德查詢,況且該學生當場提不出卡號“你票沒有不見”這句我看不懂反正你的邏輯進入神之領域老衲到這,不想再打下去了
作者: NewPassat (新手爸爸蠶豆酥)   2016-10-24 10:05:00
你自己都說你真的不見掉了,你是正常人就會去找服務處用電腦調出來看不是?不會是想尾隨出去對吧?
作者: GimO (Gimo)   2016-10-24 10:06:00
逃票在出站時尾隨他人就構成了,哪裡沒有逃票。難道北捷有叫你出站不要刷卡喔?南部人嗎?無票進出就是構成大眾捷運法49條
作者: frlyi (MADAO)   2016-10-24 10:08:00
前面不是剛好有一篇偷東西沒偷到手判無罪的嗎 ㄏㄏ
作者: GimO (Gimo)   2016-10-24 10:08:00
法院見真章很好啊,拜託學生快點報警,咦?不敢報警的是他耶。偷東西無罪的麻煩去念一下刑分好嗎?未遂犯必須要著手。
作者: Leeptt (Leeptt)   2016-10-24 10:10:00
你知道台鐵列車上查票就可罰錢嗎,旅客出站了沒?沒阿
作者: GimO (Gimo)   2016-10-24 10:10:00
當場人贓俱獲被抓到了當然出不去呀!
作者: Leeptt (Leeptt)   2016-10-24 10:11:00
北捷的條約一樣也是持失效票“乘車”,未出站遭查罰他站的住腳(要說幾遍)當下拿不出車票講不出卡號就是無票,拿出失效票就是失效票,跟記名什麼狗屁關係
作者: alien818 (阿俊)   2016-10-24 10:15:00
奇文共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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