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言論自由到底保不保障歧視言論?

作者: XXXXSOW (嗜插豬豬☻魔法使╭☆)   2016-10-25 11:05:23
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沒錯,是每個人都擁有的權力。
而賦予各位這個權力的,是責任,對於你所發表的言論。
《世界人權宣言》
「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
「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
「這些權利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行使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
《引用自維基百科》
在美國,法院藉由累積許多言論自由的案例,發展出一套規則,稱之為雙階理論(The Two Level Theory),以決定那些言論受法律保護。這理論認為「淫蕩、猥褻性言論、粗俗言論、誹謗性言論、侮辱或挑釁性言論,並未涉及任何思想及意見之表達,而無任何社會價值,即使可能為社會帶來利益,其利益也明顯小於限制這些言論所欲維持之社會秩序及道德規範」。
《再來看看這個例子》
「假如大家覺得西斯板女鄉民所說的話 比醫學期刊 時代雜誌 耶魯大學更有說服力
那小弟在此 向西斯板女鄉民的陰道 致上最大的歉意
以後我再也不在醫學期刊 時代雜誌 耶魯大學上面找資料了
造成西斯女鄉民有陰道上的困擾 在這邊說聲抱歉」
請問以各位的常識判斷,這種言論是否屬於:「淫蕩、猥褻性言論、粗俗言論、誹謗性言論、侮辱或挑釁性言論」
是否屬於原始野蠻的性別歧視言論?
有句人人都背的出口的名言是這麼說的:
「我不同意你的説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説話的權利。」
請問不帶有思想表達,純粹的仇恨性言論,這就是思想家伏爾泰,願意用他的生命去捍衛的開口的自由?
最後我只有一個疑問,就是你對於言論自由的理解,是否是跟上面舉的例子一樣,師承環球技術學院?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這幾天苗派的人一直在跟在下爭論說:
: "言論自由怎麼可以保障歧視性的言論呢?"
: 我覺得很頭大,因為我認為就算是川普那種人,也該保有他的言論自由,
: 但是這些苗派顯然不認為如此...
: 當然我也有跟他們講說,"歧視性言論是誰來定的?"
: 他們的回答是,"有人覺得受傷,那就是歧視了不是嗎?"
: 問題在於,任何言論都可能讓某些人"覺得受傷",
: 那我們是不是要活在白色恐怖的時代中?
: 我很不認同苗派的這種論點,所以請教大家一下,
: 言論自由究竟該不該保障所謂歧視性的言論?
作者: andy8568 (FreeHugs)   2016-10-25 11:06:00
鍵盤陰道專家XD
作者: uhmeiouramu (優文老祖)   2016-10-25 11:06:00
ID 正確
作者: ga2006369350 (甕)   2016-10-25 11:07:00
你又不是伏爾泰你怎麼知道他捍不捍衛???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0-25 11:09:00
你得解釋"不帶有思想表達"這類敘述如何在實務上得到證明你或任何人主觀認知或感受的"沒有思想"不能成為絕對標準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6-10-25 11:10:00
沒陰道的人查網頁教有陰道的人,我真的想不到這一招。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0-25 11:11:00
你的論點就是某些言論沒有價值,所以不用保障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0-25 11:11:00
不然我現在說 我讀你這篇沒看見思想只看見仇恨 你接受嗎?
作者: Laziest   2016-10-25 11:11:00
說白了~你怎麼去"定義"而已,例子:說你性騷擾你就性騷擾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0-25 11:12:00
假如你的答案是交給法院之類 那麼苗一開始就得去做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0-25 11:12:00
比電玩高尚,但不代表電玩的言論自由保障程度可以比神曲低。言論價值的高低,並不構成在憲法上的差異
作者: Miralles (褰裳)   2016-10-25 11:13:00
無聊。你認為他的言論超過言論自由許可範圍,最簡單的
作者: Laziest   2016-10-25 11:13:00
更不用說一些高級話術指桑罵槐還不帶髒字,能會意才懂
作者: saisai34   2016-10-25 11:14:00
不管說的多難聽言論自由依然應該被保障,不過那些言論
作者: Miralles (褰裳)   2016-10-25 11:14:00
你想用這種程度的言論控制別人的言論,才是真正妨礙言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10-25 11:18:00
禁止仇恨性言論 結果都是你說了算
作者: saisai34   2016-10-25 11:20:00
對自己的言論有信念不管哪裡都敢說啊,法律保障言論自由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0-25 11:20:00
從母豬轉移到陰道 從言論自由轉移到匿名性 很好的討論示範"對自己的言論有信念不管哪裡都敢說"是很難符合事實的描述一般人面對父母師長老闆朋友等 都有很多話即便正確也不說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0-25 11:24:00
還真的有一派說電玩暴力色情是歧視的連波卡都可以抗議歧視、物化女性了,你說呢?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0-25 11:27:00
而且"言論自由"和"法律"的保障 和"輿論"的反應是兩回事
作者: saisai34   2016-10-25 11:29:00
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法律保障就很夠了,輿論的反應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0-25 11:29:00
言論自由和法律沒有保障我們不"黑掉"或不"遭到公審"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0-25 11:30:00
但法律沒判定為歧視言論 就得保障其發言權和合理的匿名性但是法律沒有要求任何人"必須"對輿論或他人反應負責所以沒有強制"有信念不管哪裡都敢說"(也必須出面)這種事情
作者: KoWenJe (柯批)   2016-10-25 11:31:00
這ID超崩潰的XDD 這幾天狂黑蘇美 卻沒人屌他XD 真夠可悲
作者: saisai34   2016-10-25 11:32:00
本來就沒強制要出來面對,只是會被說沒種對自己言論負責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0-25 11:33:00
那你應該會發現至少八卦版與你同感的人其實是相對少數
作者: saisai34   2016-10-25 11:34:00
少數就少數吧,放到現實生活誰才是少數呢?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6-10-25 11:37:00
假如你真的好奇 你應該自己負起責任 去現實裡做調查假如你只是用問號規避肯定句要負的責任 我…也不會看不起因為以"沒種"來嘲弄他人 其實是很常見的父權壓迫機制我不建議以父權壓迫來對抗父權壓迫的矛盾思維
作者: saisai34   2016-10-25 11:51:00
好吧既然那麼在乎用詞,那改成沒膽好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0-25 11:55:00
如果照你的標準,我看罵國民黨的都要被抓去關了要論歧視,我們歧視國民黨會少?至於說製造對立又更好笑了,如果社會本來就有對立思想,那你還裝甚麼和平?有些時候就是要吵,這比假裝和諧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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