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台北市路上看見公園處派人車在修剪路樹。
但修剪幅度竟達到砍去全樹的3/4到4/5,看起來不像修樹而是砍樹。
問了原因,執行員工說是有人打電話給1999,要求修剪附近路樹,就來執行。
但是附近居民卻未得通知要修剪路樹,也沒過問附近居民大家的意見。
那如果附近居民打1999要求公園處要恢復路樹樹蔭,公園處可以恢復嗎?
難道台北市修剪路樹不用過問週遭附近居民意見?而且一定要砍去大部份枝葉嗎?
聽說自從幾年前台南有名的林蔭大道被濫剪成光禿禿一片後,
全國針對修剪路樹都訂出了嚴格規範,以避免再發生此類憾事!
但台北市公園處似乎不知道有這種規範,不然怎麼修剪路樹會又再砍去大部份枝葉?
在場執行員工說要求修剪路樹的人,並不是附近居民,而是其他區域住址的人。
後來又有人說是附近居民可能有人要求!
所以不是附近居民或是某些居民可以要求修剪當地路樹,卻不用過問當地居民大家意見!
請問台北市公園處是一直有這種濫剪路樹的傳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