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之銘言:
: 一、勞工特休:
: 特別休假:(勞動基準法第38條)
: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
: 假:
: (一)1年以上3年未滿者:7日。
: @ (二)3年以上5年未滿者:10日。
: @ (三)5年以上10年未滿者:14日。
: @ (四)10年以上者:每1年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 二、
: 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三年者,第四
: 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年者,
: 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休假;其
: 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定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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