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6090
〔記者孫友廉、施曉光/台北報導〕前立委馮滬祥於93年1月23日在自家性侵菲籍女傭案
,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宣判,依據刑事局鑑定被害人內褲、事後洗澡擦拭毛巾以及陰道棉棒
等,均僅有馮某的精子細胞,仍認定馮某有罪,判處徒刑4年;馮滬祥(見圖,記者王敏
為攝)隨後也召開記者會,表明自己受冤枉,一定會上訴到底。
馮滬祥並將自己的狀況與「揭弊英雄」國民黨籍立委邱毅相提並論,指稱兩人都是被污衊
性侵害。
秋將軍,你這樣子
馮滬祥最近身體不好,不能入獄,你知道嗎
給馮滬祥一條路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