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2記者誹謗前立委林滄敏 判拘役30日
2016-10-31 17:20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前立法委員林滄敏不滿在立委選舉期間遭三立電視台影射在台大醫院特權停車,控告記者
許貴雅、王承偉加重誹謗,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共同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各處拘役30
日,得易科罰金。
許貴雅、王承偉則稱因醫師臉書文章提供的車號不完整,立法院交通科表示無法確認,「
『消息來源』說是林滄敏所有」,他們有問林滄敏辦公室,林的辦公室說與林無關,已盡
查證義務。至於報導內容提到「助理哪來的錢、便當助理、專包工程、狐假虎威」等語是
泛指立法院常見的現象,並沒有影涉林滄敏的意思。
去年10月間,一名台大醫院醫師在社群網站上發文,指在醫院大門前,有一輛車窗貼著立
法院停車證的「賓利車」違規停車,影響救護車進出。而三立新聞則撰發「賓利違停還嗆
駐警、『彰化金城武』否認:與我無關」,影射賓利車駕駛就是林滄敏。但10月29日賓利
車主向台大醫院致歉,林認為自己無端遭波及。
林滄敏說,新聞報導還說他「任性、有錢、囂張、嗆警」,當時正在選舉期間,對在民主
政治選舉期間的人來說簡直是「判死刑」、是最嚴厲的考驗。林批評三立記者還指涉他的
助理都在包工程、喬事情,是惡意抹黑。林說,這件事情後來車主也出來道歉,但三立記
者卻沒替他澄清或致歉。
「我落選,很可憐,還沒有一個公理、法律的保障!」林滄敏希望法官對許貴雅、王承偉
從重量刑。林說,自己到立院都是搭公車、捷運,況且有陽光法案,車子是誰的很容易清
查,「新聞卻報一整天」,還成為對手攻擊他的題材。
士林地院認為許貴雅、王承偉無法證明已善盡查證義務,率以文字散布足以毀損林滄敏名
譽之事,已逾法律保護言論自由界線,應依法論科。
http://udn.com/news/story/2/2058818
拘役而已 還好沒對賭吞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