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拍扁麵包師傅 國稅局、衛生局找上門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6-11-01 09:41:44
※ 引述《ru04ul4 (拒絕)》之銘言:
: 拍扁麵包師傅 國稅局、衛生局找上門
: 2016-11-01 01:21聯合報 記者蔡孟妤、黃宣翰、蔡容喬、沈婉玉/連線報導
: 拍攝前總統陳水扁的麵包師傅黃士福日前遭人檢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及衛生局
: 昨相繼稽查,甚至還有人在臉書留言恐嚇,黃士福昨決定不再去美術館擺攤。
: 一日之內,國稅局及衛生局雙雙找上門稽查,黃昨深夜手機沒接,大門深鎖。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十月廿七日接獲民眾電子郵件匿名檢舉,
: 指黃士福在鳳山開店賣麵包,卻未辦理營業登記,涉嫌逃漏稅。經清查,
: 鳳山處所確實沒有營業登記,昨上午發函要求他說明,下午則派員查看。
: 國稅局現場稽查發現,現場確實有營業行為,將釐清是否為黃士福本人販售及
: 每月銷售額多寡,若查證屬實,將依法追討過去漏報稅額。
: 官員說,有民眾檢舉,國稅局本於職責就要瞭解,但民眾不能亂檢舉,
: 稅務員也不可擾民,有相當證據才能依法開查。
: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十月卅一日接獲陳情,指稱鳳山有饅頭店衛生堪慮;
: 派員到場稽查後發現,現場環境沒有遮蔽,工作人員也未穿戴工作服,已限期輔導改善

: 高雄市長陳菊前天表示,扁基於健康理由散步,外人不應故意去干擾他,
: 若有逾越法令行為,市府將依法制止。黃士福臉書還被留言「請吃子彈」,
: 他決定不再去美術館擺攤。黃昨說,「陳菊都這樣說了,我還敢去嗎?」
: 針對扁子陳致中要與律師研究是否提告,黃昨不予置評。
: 高雄市新聞局長丁允恭指出,逾法行為是指足以影響人身安全與自由,
: 或違反社維法疑慮的不當跟蹤行為,並不是在公開場合拍照皆違法;
: 市府一視同仁,如果黃士福有遭受任何不法侵害的危險,
: 「我們當然也要予以保護」。
: 高雄市警察局長陳家欽說,警力會加強在美術館附近巡邏,
: 避免扁受干擾,他也呼籲民眾相互尊重他人隱私,勿以暴制暴。
這的確是針對呀
什麼有人檢舉不得不受理是騙人的
高雄勞工菊有受理過檢舉嗎?
幸福城市耶
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這針對的可能性滿大的
民進黨支持者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只是那人剛好有把柄罷在政府手上就是了
不過這件事可以看出台灣的亂象
與政府執法效率因不同身份而有不同效率
台灣一堆攤販都沒繳稅,沒開發票
又常常在路邊營業,或是霸佔騎樓
或著是資方壓榨勞方等亂相
然而政府只是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根本沒在管
但是如果是有後臺的人權利受損就不一樣了
就像阿扁一樣
這時效率就增加不少
就像今天同樣是車被偷
肥宅的找不到,但是縣長的馬上就找到
所以如果今天大家去向勞工菊投訴
他吃案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誰叫你爸爸不是阿扁,不是阿九?
作者: Despairile (.....)   2016-11-01 09:42:00
一定被噓拉 講那麼多
作者: DickCowBoy (Mr.flower)   2016-11-01 09:43:00
風向錯了會被炮喔
作者: ashinly1021 (Ashine)   2016-11-01 09:44:00
幫你QQ
作者: a29976137 (billy)   2016-11-01 09:44:00
先補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6-11-01 09:45:00
這年頭檢舉吃案新聞不敢不報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11-01 09:45:00
幸福城市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11-01 09:45:00
大概是市議員檢舉所以速度特別快
作者: DDshow   2016-11-01 09:47:00
他自己自爆...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6-11-01 09:49:00
投市長/局長信箱的話 底下的人就一定要動才能結案
作者: lyleselena (Libra)   2016-11-01 09:54:00
不是很有正義 ?說到要繳稅就龜起來藍蛆:我可以拍人 ,別人不能拍我藍蛆:沒做錯事怕什麼監聽 ,可是你們不能查我
作者: linzero (【林】)   2016-11-01 10:00:00
官方說法一定是有人檢舉,這種事不分藍綠,風頭上官方不查一定會被拿出來檢視,所以底下的人一定得有動作就像違建何其多,一但出事,作秀也好,就得拆幾個標地
作者: doctor2tw (CHE)   2016-11-01 10:04:00
從他出風頭到被查,到新聞出來,是有多快啊==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6-11-01 10:06:00
他自己自爆的 怪不得別人 連名片都自己貼出來嗆
作者: abs135790 (外貌協會會長)   2016-11-01 10:07:00
故意拍第二次~只能說活該~惹錯人了~
作者: dancingbird (腦袋當機中)   2016-11-01 10:23:00
有些人只看顏色不管是非 希望這些人有生之年都不會碰
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6-11-01 10:24:00
宣傳一次不夠,你可以宣傳第二次。
作者: dancingbird (腦袋當機中)   2016-11-01 10:24:00
到這種事情 將來如果不幸被政治人物迫害 剛剛好而已
作者: RuruX5566 (YAPkpidP)   2016-11-01 10:30:00
減舉了沒
作者: MacOSX10   2016-11-01 10:31:00
你現在就盡量去檢舉 雙重標準出現就去找蘋果記者藍綠能一次把垃圾清乾淨最好
作者: mow1982   2016-11-01 10:46:00
可以檢舉貪污扁裝病。關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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