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FB上有人秀出申請到的「內政部 自衛槍枝執照」
上網估狗一下發現有其條例
http://glrs.moi.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74
如果我沒有弄錯意思的話
人民申請自衛槍枝執照的條件看起來只要本身沒有不良前科
加上拿到三份「符合條例中所規範符合規定資格的擔保人」的擔保證明文件
就可以申請?
詳文如下:
第 6 條
人民自衛槍枝,每人以甲乙種各一枝為限,每戶不得超過甲乙種各二枝,
並應申請查驗給照,其程序如左:
一、備具請領執照申請書三份,連同住戶、商店或公務員、現役軍人、自
治人員、民意代表之擔保等相關證明文件,及本人最近二寸半身正面
脫帽照片六張,送由該管警察機關登記對保後,層轉審查。
二、該管警察機關收到申請書後,應即詳核,除發現申請人有不良紀錄或
犯罪前科者,應不予發照,並收購其槍枝彈藥外,其核與規定相符者
,即分別地區編造登記冊,派員前往適中地點辦理查驗烙印事宜,並
發給臨時查驗證,及收納照費。
三、查驗完竣後,應於一個月內發給槍枝執照,如為臨時請領補換執照者
,其執照使用年限,仍填至該期期滿為止。
前項第一款之擔保應具備之資格如左:
一、住戶:指依法向戶籍機關登記之戶之戶長。
二、商店:指依法向商業登記機關登記之負責人。
三、公務員:指現職薦任以上者。
四、現役軍人:指校官以上者。
五、自治人員:指鄉 (鎮、市) 長以上者。
六、民意代表:指直轄市、縣 (市) 議員以上者。
先不論申請資格看起來不那麼地嚴苛
我還有另外一個疑問
裡頭規定的槍枝有兩種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自衛槍枝如左:
一、甲種槍類:凡各式手槍、步槍、馬槍及土造槍屬之。
二、乙種槍類:凡具有自衛性能之各式獵槍、空氣槍、魚槍及其他槍枝屬
之。
前項槍類,包括彈藥
乙種槍類感覺在台灣取得不難
而對於甲種槍類我真的很好奇要怎麼取得啊?
台灣又不像美國那樣逛個WalMart還能順便買個槍
是要怎麼取得甲種槍類?
另外....這份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的年份是2002年
大丈夫?
有沒有自衛槍枝相關的八卦啊?
可以申請阿 重點是你哪裡弄得到槍??? 要合法取得來源喔
作者:
pytzog (放棄治療)
2016-11-02 10:35:00可以嫖妓啊 但是沒有合法專區
作者:
grimdance (Mr.m1st3R)
2016-11-02 10:36:00好像可以喔 我爸說以前家裡有 但他說很麻煩要換照三小就給警察局了
作者:
a741085 (向前一鏢)
2016-11-02 10:37:00重機也可以上國道喔 只是下不來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11-02 10:38:00休息日上班可以跟老闆要加班費
作者:
grimdance (Mr.m1st3R)
2016-11-02 10:39:00應該是耶 他說是我阿公的
作者:
wegood (nogood)
2016-11-02 10:45:00狗肉譬喻用的感覺不好
作者: w1989666 (ci dog) 2016-11-02 10:53:00
我也有自慰槍枝
但是賣槍是非法,去聯勤買他也不會賣你中華民國法律一堆矛盾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作者: ga595528 (輕浮小乞丐) 2016-11-02 11:12:00
看第一條,可土造,進口零件自組,不可買賣
作者: cunel (    ) 2016-11-02 11:15:00
可以申請,但沒有合法管道可買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