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他也是年輕公務員辣
26歲就要坐在法台上看台下的被告做最後掙扎
然後寫判決量刑時
想到被告的嘴臉 本來決定好的刑度又給他多加幾個月
他說他這樣業障很重
真的很辛苦啊
※ 引述《k7p83n (薛斗)》之銘言:
: 小弟最近聽朋友說阿
: 他的朋友在公家機關上班
: 每天表定5點下班
: 但是事情卻都多到要加班到7-8點才能走人
: 而且ㄧ年加班費竟然上限1000元
: 由於每個人都是千辛萬苦才考進去的
: 也不想去舉發讓自己丟飯碗
: 這讓我有點傻眼
: 跟傳說中爽缺公務員差滿多的
: 雖然加班到7-8點雖然對科技業來說沒甚麼
: 但人家可是月領4-5萬 年終也才幾個月的公務員R
: 政府這樣帶頭不守法合理嗎?
: 還是小弟聽到的是片面之詞?
: 有沒有公務員鄉民可以來講看看自身經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