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她陪男友 出國員工旅遊 竟遭淫上司性侵

作者: TAIPEI2010 (光輝道路)   2016-11-04 11:11:46
※ 引述《diefishfish ()》之銘言: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103/981390
: 蘋
: 果
: 她陪男友 出國員工旅遊 竟遭淫上司性侵
: 新北市某汽車銷售公司江姓課長因該單位業績達標,今年8月接受公司招待前往馬來西亞
: 旅遊,下屬的女友「小茵」(化名)也跟著參加,
: 不料旅途最後一天凌晨眾人喝得醉醺醺,
: 江男竟藉故支開多名男下屬,
: 尾隨小茵進女廁性侵得逞。
: 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罪將江男起訴。
: 起訴指出,江男(44歲)和2名下屬因賣車業績達標,今年8月中接受公司招待前往馬來西
: 亞旅遊5天,其中一名下屬的女友「小茵」也跟著一起去玩。
: 直到最後一天凌晨2點多,江男宣稱想到飯店大廳找傳播妹取樂,但英文不好,要求小茵
: 陪他下樓,又藉口男性太多傳播妹不敢接近,支開小茵的男友和另名下屬。
: 江男和小茵在飯店大廳待沒多久,小茵就因為喝醉覺得身體不舒服,跑進大廳女廁,江男
: 竟尾隨跟進女廁,等小茵走出廁間,立刻將她推回廁間鎖門,強脫小茵褲子性侵得逞。
: 小茵的男友收到小茵的LINE求救訊息,立刻和另名同事趕到大廳女廁,只見江男和小茵分
: 別身處不同廁間,小茵則模樣狼狽,跟著男友回房間,男友得知小茵遭江男性侵,憤而衝
: 進江男房間揍人。
: 小茵與男友本打算在馬來西亞報警,
: 但因當天就要返回台灣,擔心報案程序繁瑣而作罷,當晚抵台後立刻向航警報案提告。
: 江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和小茵身在不同廁間,不清楚發生什麼事。
: 但因小茵等人指證歷歷,且有求救訊息佐證她當時確實遭侵犯,檢方不採信江男辯詞,今
: 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 淫上司要求小茵陪他下樓找傳播妹取樂,竟趁機性侵小茵。示意圖
肥宅鍵盤法官來了
這個上司沒看新聞難怪被起訴,依照台灣的法官判決,猥褻跟性侵差別只在有無「插入」
同樣是女生出國遭非禮,人家不起訴,你雖小被起訴。下次記得要忍住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6-11-04 11:13:00
海外犯罪記得是沒辦法判+1
作者: flymomo2001   2016-11-04 11:17:00
船開到公海就有插了
作者: namie520 (氣候好怪啊)   2016-11-04 11:17:00
海外犯罪,要到最輕3年以上之重罪才能管。
作者: Boyzone (Boyzone)   2016-11-04 11:22:00
所以海外摸奶沒事 要督進去才有事(筆記)
作者: DWR (羅傑)   2016-11-04 11:24:00
海外要重罪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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