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警殉職 檢察官要調查駕車警責任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05 10:43:05
※ 引述《jis0077 (一個人的輕旅行)》之銘言:
: 女警殉職 檢察官要調查駕車警責任
: 2016年11月04日23:48
:
: 桃園龜山分局女警陳明慧(31歲)與同事涂毓修(23歲)前天凌晨追捕酒駕男子劉水生

:
: 律師陳亮佑指出,劉男有競速飆車行為,涉犯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損壞
或?
:
: 反倒是駕警車的涂員,陳亮佑認為他雖是依法執行公務,但可以放棄追車,也可以更小

:
: 警政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對於單純違反交通規則而攔檢不停的車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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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龜山分局表示,涂員係依法令行為,本於警察職權應有所作所為。桃園地檢署表

: 發稿:1836
: 更新:2348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104/982262/
警政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對於單純違反交通規則而攔檢不停的車輛,應逕
行舉發或通知其他崗哨攔停,除了車上有重要罪犯、車為贓車或明顯犯罪嫌疑之外,不可
尾追,以免發生事故,造成人命財產損傷。顯然警政署也理解到追車帶來的風險,並作出
明確規範。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6-11-05 10:44:00
啊就之前有酒駕垃圾被警追 結果死了一個垃圾
作者: kalapon (D桃)   2016-11-05 10:45:00
所以法律不一定公平 懂法的人會比較有利
作者: IS5F5566 (是五樓5566)   2016-11-05 10:46:00
可以修法只要躲避就視同酒駕,這樣可行嗎?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6-11-05 10:49:00
支持酒駕罰200全民付得起都不會跑
作者: ZismorethanB (利大於弊)   2016-11-05 10:59:00
會訂這個程序,就是因為實際上硬追的危害性>不追通知其他崗哨的危害性。警察自己不依法行政硬追,又不繫安全帶,害了自己也害死同事,唉。
作者: GanKer (蘇胡)   2016-11-05 11:27:00
呵呵~人都有劣根性,知道警察不會追,喝了就更硬是衝撞跑給你追~~死的只是更多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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