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祖母、跪求死 判無期
2016-11-12 03:13聯合報 記者藍凱誠/高雄報導
陳姓男子不滿常被高齡祖母數落,持刀殺死扶養他長大的祖母。法院審理時
陳當庭下跪道歉、哭泣求死,母親、胞妹則幫他求情,法官認為陳有悔意,
有教化可能,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
訴。
判決指出,陳男(卅五歲)從小由祖母養大,父親兩年前過世後,與祖母仍
同住。由於沒固定工作,常遭祖母數落,因此購買三把水果刀預謀行凶。
去年十月卅日凌晨,他持刀刺殺熟睡的祖母;被害人驚醒後反抗,陳仍不斷
手起刀落,水果刀因用力過猛斷裂,陳又把祖母拖到廚房,抄起殺魚刀猛刺
,致被害人大量失血死亡。
合議庭認為,陳從小父母離異,父親在外工作,欠缺父母親情關照,且一度
輪流居住親戚家中,感覺遭家人拋棄,生不如死,但無不良紀錄;服役時曾
尋短,經醫院診斷為「性格異常」,因長期受責難,認為祖母把錢看得比親
情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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