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就算找到了,辦的了嗎?
追訴期剩下3天,意思是3天內要抓到人才能辦嗎?
那豈不是永遠都辦不了兇手了?
有卦嗎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6-11-18 09:52:00要請金田一出手了
作者:
a741085 (向前一鏢)
2016-11-18 09:52:00噁心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18 09:52:00三天過了兇手就會出來了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1-18 09:53:00吳
作者:
vc5566 (凡事有理即站得住腳)
2016-11-18 09:53:00博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6-11-18 09:53:00吳三桂
作者: love1987817 2016-11-18 09:54:00
無尾熊
作者:
OKTCS (加油 好嗎)
2016-11-18 09:55:00為什麼要有期限? 這樣殺人躲20年就好了啊
作者:
ePaper ( ̄ ﹁ ̄)
2016-11-18 09:55:00問樓下小陳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6-11-18 09:55:00追訴期過了 然後兇手出來出書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11-18 09:56:00要說跟中壢劉家有過節的 一定就是W開頭那家啊
作者:
MacusH 2016-11-18 09:57:00據說一堆人頭一夜致富,干!為啥不拿我爸去當人頭
作者: hsuaba (噗寶) 2016-11-18 09:57:00
兇手就是他
作者:
F5 2016-11-18 09:58:00沒脖子的熊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6-11-18 09:59:00我只是覺得這個的犯案理由很……反正我是不信。
作者:
usebbs (ptt)
2016-11-18 09:59:00倒覺得,現在就看天意要不要給現世報吧~不然也就冤案惹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6-11-18 09:59:00Woooo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6-11-18 10:01:00討賭債變殺縣長殺一堆人……甘有可能?
作者:
usebbs (ptt)
2016-11-18 10:03:00現在突然釋出作夢夢到的人證消息???
抓不到啦 google亂虎爛的也信 真的是民進黨上台2次會
作者:
cat1224 (王小貓)
2016-11-18 10:03:00以為躲20年很簡單逆?
很久以前聽過的謠言 殺手是26 然後回中國時沉船了
作者: love1987817 2016-11-18 10:05:00
一個縣長被殺 台灣那麼小卻查不到?顆顆可怕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18 10:05:00那群殺手是安排好的 進縣長官邸跟進廚房一樣容易你信?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6-11-18 10:05:00
也許會在最後一天破案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11-18 10:06:00W家從大約四五十年前起慢慢靠著劉家爬起來的阿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6-11-18 10:07:00應該是跟梁朝偉劉青雲拍的暗花一樣吧,殺手上船之後被船老大處理掉丟到海裡了。船老大才是案子最後的殺手。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6-11-18 10:07:00連為什麼要有法律追溯期都不懂 理組的白癡
作者:
chris0701 (Quasimodo)
2016-11-18 10:09:00中壢老家那邊現在講到W家都會森77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18 10:12:00沒有為什麼 就懶惰而已 其實科學鑑識20年的發展進步很大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6-11-18 10:13:00幾十年後的證據可信度,精確度不足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18 10:13:00早該修法廢除追訴期 反正沒結案也可以暫時歸檔等發現證據再重開就好了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6-11-18 10:14:00還有就是在這幾十年的追溯期間,兇手的心理也受到了懲罰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18 10:14:00心理成罰XD
作者: kenro 2016-11-18 10:15:00
在鍵盤看人辦案就掂掂吧,人家花了多少心力在追都不知道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6-11-18 10:16:00證據不可信你們有意見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18 10:17:00文組說不可信那就是不可信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6-11-18 10:18:00我講的是事實 不然以後法律給愚民定訂就好了連尊重專業都不懂 可悲的臺灣
作者:
tiefblau (tiefblau)
2016-11-18 10:18:00哈哈哈 證據都不可信 可能人變老DNA會變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18 10:19:00照你這樣說那審判超過20年的也應該收工別審了
一個仗恃專業而自傲,劈頭就罵人白痴的,竟然怪別人不尊重?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6-11-18 10:21:00伯公你怎麼說?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6-11-18 10:23:00你們連google 找理由都不會,單憑自己的經驗斷定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6-11-18 10:24:00若是這樣還需要法律人才?誰都可以訂定法律了
其實真的就心裡逞罰沒錯,除非你每件案子都像這件一樣靠山很高,可以保證你不會被抓拉
文組是怎樣了逆 開屁地圖砲 路過也中槍 我讀文組我驕傲辣!樓上文組同學我挺你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6-11-18 10:35:00
追溯期應該得以延長一次(20年)
作者:
kilof (KiLoF)
2016-11-18 10:48:00證據能力不會變弱 只有有無的問題
為什麼會有追訴期不是隨便 Google 都找的到嗎
作者: THAO168 (一路發) 2016-11-18 11:13:00
文組治國,理組輪班
作者:
hw1 (hw1)
2016-11-18 11:22:00無脖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