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立院在爭取特休版本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6-11-18 11:14:10
※ 引述《ryokoon (蒜)》之銘言:
: ※ 引述《tetani (喵喵)》之銘言:
: : 說實在話,早就不期待明年還能有那七天假
: : 砍七天假一通過,最慘的絕對是民進黨所有的人
: : 法案一過,對DPP不是勝利,而是讓勞工對DPP徹底死心的宣告
: : 只能祝福dpp的官員和民意代表,好好珍惜剩下幾年的當官時光
: : 2006很快就會再現了
: http://i.imgur.com/XlACBv2.jpg
: 特休假的版本之一
: 用的是應於而不是得於
: 你他X的資進黨欺負勞工還真是不遺餘力啊
: 如果通過後特休假要在前一年全部事先喬好
: 勞工保重
坦白說,這個修法還滿不錯的.
勞動部有個函釋會讓特休休不到,
這函釋是若是特休末休完無法歸因為雇主,則雇主不用給予薪資補償.
而鍾孔炤這提案是指,
你在前一年就列好你明年要休假的日期,
若是一整年下來你沒放完,那就可以歸因於雇主了.
當然,不可能前一年就清楚自己要怎麼休,
所以是前一年亂填,當年度再挪移(我在前公司就是這麼做的),
這條文的重點是在留下紀錄.
時代力量則是用別的方式在修正這問題,
像是要求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休的日期,跟未休假所發的工資數額,
記載在勞工工資清冊當中,並每年定期以書面通知勞工。
雇主如果違反,推定其未給予勞工各款的特別休假,勞工可以請求給付加倍工資。
還有人提案是要求未修完特休可遞延半年.
作者: crustancean (要你命三千)   2016-11-18 11:15:00
拜託 公司都不確定一天會忙了 我先排好到時給放嗎?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6-11-18 11:15:00
事假病假產假喪假其實也可以一併辦理早點規劃好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6-11-18 11:18:00
還沒看到DPP黨團版前,這些都是測風向版本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18 11:25:00
痾,那其實也沒必要修,教大家這樣玩就好,這樣反而是把排假義務歸責勞工法條明訂化,不覺得是好事也就像函釋一樣,你沒排就不可歸責老闆,沒什麼進步吧
作者: Mradult (Mr.adult)   2016-11-18 11:27:00
明顯時力版本較好,鍾的版本操作空間太多
作者: hansenay (hansenay)   2016-11-18 11:28:00
請問根據哪一條 老闆變更特休日期後 還能捕到假?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18 11:29:00
樓上§40不過老闆沒這麼笨
作者: f124 (....)   2016-11-18 11:30:00
資委會只要發個垃圾函釋說你約定好不能移 你要怎麼說你以為資委會那麼笨喔 不會想辦法幫老闆堵洞?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18 11:35:00
函釋可以廢掉,上法院法官也不一定要參考,只是勞工就要花時間跟老闆鬥了那你訂成法條就沒什麼迴避空間
作者: adort (dodo)   2016-11-18 11:36:00
這意思是先訂就要一定給放 沒訂就不保證吧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18 11:37:00
大概是這樣,實務上操作起來難說對勞工有進步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6-11-18 11:39:00
老闆發薪前叫你簽同意書就解決啦真要吉 老闆會說你同意啦 然後資動局也說你都簽啦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18 11:40:00
我是指鍾的修法只是合於現狀,沒什麼進步,再來歸責勞工法條化,不一定是好事時力提的都不錯啊其他也不錯,只是吼,dpp就是要靠人數硬過,都說§37法條不能把辦法當法源了,還是硬過,院版真的很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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