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感染者伴侶是可以收養孩子的,基本上社會局跟收出養機構不會針對這個刁難。
判決審酌的是法官的自我心證。
(不然有B肝的可以收養孩子嗎?)
此外我認為拿愛滋孩童中途之家比一般同性伴侶根本就是一大錯誤。
1. 同性伴侶一次領養一個小孩,中途之家一次照顧十幾個以上,密度無法比。
每位孩童所得到的資源關懷,一定是一般同性伴侶高出中途之家許多。
2. 怎麼會認為中途之家比較專業?
收養孩子前一連串的課程跟知識都是必備條件,差別就是中途之家有保母或護理師。
但保母護理師只能做初步的疾病衛教保健,這收養伴侶同樣要上或了解。
另外感染者接受治療即可以避免經由血液體液傳染於他人,預期壽命也與常人相差無幾。
而疑似愛滋兒童目前一般兒少機構都不收,理由就是大家以為的歧視一樣。
認為被疑似愛滋孩童咬或抓傷就會傳染,這些孩子的未來就被大眾的歧視給毀了。
第一:疑似愛滋兒童或確診後愛滋孩童會接受投藥,所以基本上病毒可以控制。
第二:除非上述孩童被性侵或重大意外傷害出血,不然日常生活不會有傳染疑慮。
不要說愛滋孩童的中途之家比較專業這種騙鬼的話,這些孩子是被社會大眾歧視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