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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才在台家難圓 國發會擬提專法
中央廣播電台作者蕭照平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6年11月22日 下午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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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於現行法令限制,有許多高階外籍人才來台工作,但家人卻無法在台合法就職,甚至子
女成年後,還必須離開台灣,大大降低國際高階人才來台的動力。為此,國民黨立委許毓
仁主張修法,鬆綁相關限制,而行政部門也對立委的修法方向表示認同,國發會也說,將
提出專法,以通盤方式處理問題。
在台灣工作的專業外籍人士,雖然可以申請取得「永久居留」,但隨同的子女卻無法取得
「永久居留」,在子女成年後,就必須離開台灣,使得外籍人才在台灣沒有正常的家庭型
態,不只如此,伴隨來台的配偶,工作限制也相當嚴苛,即便「打工」性質也不被許可。
為此,國民黨立委許毓仁22日表示,他要針對「移民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
提案修法,希望鬆綁對外籍專業人士不合理的條文限制,進一步將台灣打造為友善國際人
才的國家。許毓仁說:『(原音)希望修改移民法第25條,讓外籍專業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
後,配偶跟子女也可以連帶取得永久居留權;第二個是修就業服務法第42條,外籍專業人
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配偶和子女可以工作;接下來是移民法第23條,外籍專業人士取得
居留權或永久居留權者,年滿20歲無法自理、身心障礙者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權,最後是國
籍法第9條,外籍人士應該先取得國籍後再放棄原來的國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表示,政府相當歡迎各國高階人才來台發展,因此各項
法令都往鬆綁方向前進。他進一步指出,針對取得永久居留外籍人士的配偶、子女居留及
工作問題,勞動部也跟許毓仁有相同的修法方向。蔡孟良說:『(原音)拿到永久居留了,
為什麼還要許可,因為他等同在這土地商上生活、消費,跟各位報告,我們正推動免許可
的修法,這才是徹底解決,因為萬一他沒申請也是違法,未來他子女配偶也是同樣取得永
久居留,這問題也世迎刃而解。』
國發會人力發展處處長林至美表示,考量零散式修法的時程難以掌握,因此,國發會將會
提出外國人才處理專法,並在年底報請行政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