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同性婚公聽會】牧師:急救由同性戀配偶決定 家長可接受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岡山教會主任
牧師蔡維恩說,台大退休教師畢安生自殺讓人很難過,感同身受,但是當社會要保障同性
戀的權力,就是剝奪、傷害家屬的權力。如果給同性戀婚姻地位,有一天孩子要死了,要
不要急救,是他的同性戀配偶決定,不是他的父母;孩子死後,財產都移給同性戀,台灣
的父母可以接受嗎?
他說,自己代表南部沉默的大多數,他也說,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這件事情罕見的跟國語
教派採同樣立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早在2014年就發表牧函,對同性婚姻採反對態度,牧
函拒有拘束力,部分長老教會人士對外有不同意見的發言都是個人立場。
東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成鳳樑則表示反對修民法,贊成立專法、特別法。他說,《民法》
是普通法,特別重要。有人認為訂特別法是歧視,但用少數人權益修改根本大法《民法》
,違反比例原則;用特別法已經足夠保障,畢竟我國也有有《原住民族基本法》等,這都
是為了保障,讓他們實質平等,跟隔離不一樣。(曾盈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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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呃… 為什麼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