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性婚姻合法化 柯建銘:提專法是一個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6-11-25 10:56:04
※ 引述《sahson601 (挖屋)》之銘言:
如果你認為甲甲結婚的目的
是為了要限制濫交,規範他們
那現行的民法跟刑法通姦罪顯然達不到目的阿
達的到的話,異性戀就不會有離婚跟通姦了
而且通姦的刑法也太輕了,還可以對配偶撤告,並不一定會處罰的到亂來的
所以,為了妳說的這個目的
更要設立專法阿
並規定同性間的通性交罪,不但不能對伴侶撤告,並且改為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重罪
而且還要規定,只要結為伴侶,就不能分離
不然天天結、離,還是一樣達不到妳獎的目的阿
所以你確定,給甲甲入婚姻的目的,是為了限制目前的亂交雜交現象嗎?
這樣你應該要更支持專法才對!!
: 要立法就直接入民法!弄啥鬼專法...
: 很多反對者說甲甲都亂交雜交很噁心
: 但這不能怪他們,追根究底還是因為這個社會從來不接納他們不管他們
: 少了法律跟道德的拘束,只剩下人性基本的慾望
: 那雜交亂交的比例比較高很意外嗎?
: 想像一下
: 如果女孩兒們從小就沒有被教導要跟男生保持距離不能隨便跟男生過夜
: 也沒有被灌輸長大要嫁給一個好(ㄧㄡˇㄑㄧㄢˊ)老公
: 那這世界有多美好~
: 現在要把婚姻制度的規範套用到甲甲身上
: 不是只有結婚這個權力而已,要知道法律對婚姻的規定更多的是義務跟限制
: 那根本就是一張賣身契證書阿!
: 以前沒有結婚這個選項大可以兩手一攤實在沒辦法
: 以後可不一樣了
: 甲甲的伴侶開始會要求”我要結婚!!!!!!!”
: 你不登記就是不愛我!!!我們的愛那麼偉大就是要結婚來證明!!!
: 從此之後身分證上的配偶欄就多了一個名字
: 這下糟糕了 是世界奇觀
: 喔不是啦是因為有通姦罪啊我靠!!
: 以後要肛請先拿身分證看一下
: 不然我只是想要爽一下結果被告還要賠錢很不划算
: 只好讓賢啦,想亂交好不方便
: 有效降低濫交情況!
: 以前肛膩了就分手大不了手機不接搞消失
: 結婚以後你想的美
: 要離婚先依照財產制規定把財產分一分
: 你不多給我一點我就不簽字大家走著瞧慢慢耗阿
: 遇到這種不想離婚的頭更大
: 現行離婚基本上對方沒犯錯要離沒那麼容易
: 就算要件符合官司打個半年一年也是基本
: 成功離婚之前都不能亂來你看多難過
: 更不用說結婚離婚都需要登記總會留下紀錄
: 以後甲甲當完膩了想要跟生理女結婚生自己的小孩我看你想的美
: 凡走過都必留下形狀了更何況結過婚
: 也得看對方能不能接受曾經甲甲且肛過的另一半
: 整個難度大幅提升
: 所以本魯認為
: 就是讓同性婚用整個民法千萬不要弄什麼特別法
: 特別法裡面才真的可能變成有權利沒義務的特權法
: 當有了法律的規範
: 對於甲甲們來說會有最根本”質”的改變
: 已經不像以前那樣沒人管自由自在想幹嘛就幹嘛了
: 影響最大最該跳出來反對的是那些只想亂交不想負責的甲甲吧
: 而反同的,更應該大力支持同志入法阿
: 敵人在明處總比在暗處好對付不是嘛!
: 請支持同志入法(婚姻平權)接受法律規範!!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6-11-25 10:57:00
我覺得直接給基督徒立專法就好 你第二段就是符合聖經的要求啊
作者: yoher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6-11-25 10:57:00
一看就是護家盟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11-25 10:58:00
不如說異性戀濫交還沒甲甲來的危險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6-11-25 10:58:00
專法優於民法,我OK啊~每年兩百萬免稅額,少的還可以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0:59:00
哎呀 他們也是一堆理由鳥毛啦 還自以為高智商勒= =
作者: cursedsoul (給我好員工啊!)   2016-11-25 10:59:00
退稅,這樣我超可以,越歧視補償越多,快來歧視我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6-11-25 10:59:00
原本是要簽署家屬同意書之類的權利 搞到現在整個無限上綱
作者: dritcritx   2016-11-25 11:00:00
異性戀濫交可能會出人命 未必比甲甲造成的危險少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00:00
同性戀高智商就不會不知道肛門是拿來幹嘛的...智商跟他說懶叫是要拿還董塞康也是醉了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6-11-25 11:00:00
無限上綱咧 那你怎麼不拋棄你所有權利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25 11:01:00
人家泄殖同腔你管人家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6-11-25 11:01:00
原來你的性向是用智商決定的?那難道台大都是gay嗎
作者: vdrenike (惜福)   2016-11-25 11:02:00
改民法只有一個真正目的 影響民眾對婚姻觀念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6-11-25 11:03:00
目的只是要回本來的婚姻保障權 修了民法你就不結婚了嗎
作者: yisdl   2016-11-25 11:03:00
前兩樓在亂扣帽子也沒用啊
作者: vdrenike (惜福)   2016-11-25 11:04:00
你這叫滑坡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6-11-25 11:06:00
一開始講的很清楚 想要的只是在緊急時刻能夠簽署的權利現在要修改民法中父母 男女等名詞 這跟簽署權利相關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1-25 11:07:00
婚姻哪有保障什麼 只有遺產分配而已
作者: yoher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6-11-25 11:07:00
看來你還沒習慣
作者: gonna (勾那)   2016-11-25 11:13:00
id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6-11-25 11:15:00
他們哪時不准結婚來個來源吧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24:00
反正不支持同婚就是智商低 難怪同婚會沒有過 都智商低嘛~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16-11-25 11:33:00
推樓上
作者: CaoNiMa ( 噠噠噠噠噠)   2016-11-25 11:38:00
基督教先設定專法限制啊
作者: Hanbor ( )   2016-11-25 11:46:00
如果基督教有那個需求可以立專法啊 但大多數又不信教~台灣啥時變成基督跟佛教執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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