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要特權、只要平權 四叉貓:同婚專

作者: GermanNavy (剛射了三發在金剛肚子裡)   2016-11-28 11:57:50
※ 引述《ayumi02947 (最遙遠的距離)》之銘言:
: 幫友代PO
: 看來現在民眾對於要不要立專法意見兩極
: 以下為朋友們一群人動腦提出的論點
: 回應婚姻平權法為什麼無法另立專法?
: 1.目前婚姻平權草案尤版修法只需改5條,但另立特別法則需至少變動350條。勞民
修專法要變動350條的說法是哪裡來的?
修專法把會影響的5條改一下
其他直接套用或是乾脆不加,是會有多少成本?
跟婚姻沒有關係的直接當成一般人使用民法就好
為什麼要修到350條?
修民法把所有人拖下水一起試誤才是勞民傷財
: 傷財又耗費司法成本。
: 2.設立專法須重新將台灣所有與夫妻、父母的法律提出討論哪些適用於同性伴侶,
: 曠日費時,而且非常容易掛一漏萬。
專法漏修補上去就好
還有你修民法就不會漏修嗎?
修專法還可以把漏修的問題擋在民法外面
同婚是從零到有本來就要試誤
但是修民法一般人是從沒問題被你們一起拖下水試誤
考慮到同志人數遠小於總人口5%
應該是你們自己自己要去試誤
不是拉95%以上的人去試誤
: 3.若專法內容等同婚姻,那另立法規的用意,是為了在法律上區別異性戀及同性戀
: 嗎?
男女生態生理結構就是不同
男女-男男-女女結婚一定有不可克服的相異點
硬要全用一個規則來套用才是有問題
更不用說一次就要直修民法
造成問題更多更擴大
你們應該先修專法再來檢討是否有可能納入民法
: 4.立定專法並不符合憲法第七條中寫明的「平等」原則。
平等不是這樣給你們解釋的
照這種解釋所有專法都是違憲
: 5.若專法內容少於現有婚姻的保障,那為何同志得到的相關權益比較少?
先立專法試行再來檢討能否納入民法
如果平常人是的法律權益1
你們今天是就是從0到1
要突然生出1以上的權益超英趕美給你們當然不可能
但是不代表社會不打算給你1
你們今天堅持修民法比較像是為了一下達到平等
用各種混亂把全部人的權益拉下到0.95
對你們看起來當然很高興有1了
人數超過你們20倍以上的一般人可不是很開心
: 6.若立定排除親權的同志伴侶專法,並無法解決現存同志家庭處境。現存的至少一
: 百組的同志家庭,孩子雖有雙親照顧,卻在法規上只有單親的保障,並不利於孩子的最

: 利益。
你們不是說只想要結婚而已?
現在什麼都還沒解決又想要領養小孩?
一步步慢慢來是有很難嗎
: 7.法國的伴侶法經驗:
: (1)自1999年開始施行伴侶法(PACS),同性、異性一體適用
: (2)法國的伴侶法施行以後,數件親權訴訟此起彼落(2002年Frett擙蛂F2008年E.B.
: 案;2012年的Gas案,甚至已登記為「伴侶」之女同志聲請收養伴侶之子女也被拒絕,

: 院的理由就是因為2人沒有「婚姻」關係),在法國內國法均無法獲得妥善解決後,最

: 打到歐洲人權法院,法國終於在2013年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 (3)法國婚姻法通過後,抗議人潮從2013年的15萬人驟降至2萬4000人(法國人口有六千

: 人)
扯法國理由是什麼?
23個通過的國家只有2個不是先立專法
可否提高視野不要專提你們想要的
: 8.目前並沒有任何單位提出同性特別法,所以其實並沒有人知道同性特別法之實際
: 內容。提出同性特別法想法的人,必須要說清楚:其實際內容是否與婚姻保障完全相同

: 如相同,又為何要耗費資源另立特別法?如有不同,那又為何要拿掉各該權益保障?
專法的好處如我上面所講到
把問題隔離在民法外面試誤
試行沒有問題再考慮入民法
另外不要只想到你們自己
一般人還是佔大多數
堅持修法請拿出不會干涉到一般人的證據
不應該是我們應該要拿理由來說服你們
: 9.反對方提出許多族群,如原住民、青少年都有自己的專法,但全台灣除了同性戀
: 社群之外,所有人都可使用民法締結婚約,並未有差異的不平等對待。
請認清你們自己的想要婚姻型態本來就是在破壞傳統社會價值觀
訂原住民、青少年的這些專法是因為它們合約傳統社會價值觀
所以才會特別保障它們
就算現在社會接受度較高
你們還是在挑戰傳統社會價值觀
不可能幾百年前就訂好同婚法等你們高高興興來結婚
你們自己給我有點覺悟
不要什麼都推到別人身上
: 10.如立定專法,根據國外經驗,可預期的爭訟不斷,再一路打進大法官解釋,浪費社
: 會資源。
請證明直接修民法訴訟就會比較少
如果不會的話,把另外95%的一般人拖下來訴訟是很好玩對嗎?
再說一次
用專法把問題隔離在民法外面才是應該的選擇
沒有人有義務跟耐心陪你們試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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