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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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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下修罷免門檻 立法院今應可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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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年4月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因已過1個月的朝
野協商期,上周五立法院院會原本要處理,後來決定由立法院長蘇嘉全在今早召集協商。據了解,民進黨不反對修法,不過如何修要等今早黨團開會討論,最後可能需要表決通過
。
《選罷法》初審重點,刪除「罷免不得宣傳」規定之外,也降低了罷免的門檻,將提議
人比率從選舉人總數2%降為1%,連署人的比率則從13%降到10%,不過罷免是否成功的「雙
二分之一」門檻(投票率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票也要超過有效票二分之一),是要採綠委
高志鵬版本,只要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
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或是連四分之一的門檻都要刪除,還需要討論。
除了《選罷法》外,今天協商也將討論,今年度的國營事業預算要如何處理,國民黨立委在今年7月提出兩千案進行表決大戰,是否要撤案。(何哲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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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敲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