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lai100 (klai)》之銘言:
: 如題~
: 特地為同性戀弄個專法, 叫歧視~ 他們說沒人權!
: 我在想~ 勞基法怎麼辦?
: 勞工是不是要上街頭來喊沒人權???????
: 那..........動物保護法?????
: 那些貓貓狗狗也能上街頭了......
: 台灣真的有夠亂了... 根本沒人在乎你們同志結婚還是怎樣~
: 為什麼就一定要改民法擾亂人心呢?
: 你們提的修改民法內容名稱
: 改了就一定是對的?
: 專法就不行?
既然沒有人在乎同志婚姻,那你何必發廢文
既然大家都覺得同性結婚是他家的事情,那你管他修改民法內容幹嘛呢
https://tapcpr.org/marriage-equality/intro
https://goo.gl/kPzWff
這是伴侶盟的民法親屬編、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修改主要內容:
男女婚約當事人 -> 雙方婚約當事人
夫妻 -> 配偶
男女訂婚、結婚年齡 -> 訂婚17歲 結婚18歲
父母 -> 雙親
不得因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等為拒絕認可收養
到底是怎樣,才能理解成人可以和摩天輪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