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這標題問
花說沒錢可以不用當詐騙集團阿
全班過半都是詐騙
那可以檢舉吧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90070000600-0860507
檢舉組織犯罪,每一檢舉案件,依下列規定給與檢舉獎金:
一、檢舉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給與獎金新臺幣一百萬
元。
二、檢舉參與犯罪組織者,給與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
三、檢舉本條例第六條之資助犯罪組織者,給與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
四、檢舉本條例第九條之包庇犯罪組織者,給與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
五、檢舉前四款案件,因其提供之證據查獲成員逾三人之犯罪組織者,
每增加一人,加給獎金新臺幣十萬元。但增加總額不得逾新臺幣三
百萬元。
檢舉同一組織犯罪,有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競合之情形者,從一最
高額給與獎金。
檢舉同學 然後在搬家轉學不就好了 還可以賺一筆錢(誤)
比較想問法律多聞的大大 甚至是律師鄉民
什麼叫做組織犯罪 如果正在計劃 但是未遂(有整個計劃過程等 明確表示他要做詐騙犯罪)
這種還有辦法檢舉嗎 抓的到? 最重要的是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