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l3532 (Liese)》之銘言:
: 理由是公務員的年資只會逐年累進增加,
: 所以公務人員的特休天數是逐年累積,
: 不會有問題。
: 而大多數勞工受僱於一家事業單位的平均年資6.5年,
: 工作40年,平均換老闆至少6次,年資又要從頭來過。
: 所以把相對資淺勞工的特休天數大幅增加,才是照顧勞工的方向。
這個我真的要推林委員
之前我就一再呼籲 特休年資的問題才是勞工跟公務員最大差異
沈富雄想推動全民單一制 也就是年資可累計 但只有著重在年金方面
我覺得所有的年資就跟門號一樣可攜是最公平 同時也保障公務員轉換跑道阿
不過年資累計最大的問題是公司會不會排擠年資大的人(幹 身為勞工還要幫慣老板著想)
林委員的解法不啻是一個迴避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