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重大刑案追訴期 綠委提案取消

作者: gjsjhang (臺灣杉-Biang)   2016-12-02 11:19:13
重大刑案追訴期 綠委提案取消 (UDN)
http://udn.com/news/story/6656/2143093
2016-12-02 02:35聯合報 記者胡宥心/台北報導
民進黨婦女部前主任彭婉如遭殺害一案,明天追訴期將至,為避免冤案石沈大海,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案修刑法追訴期規定,未來若犯罪刑期十年以上、無期徒刑、死刑和重大經濟犯罪,將取消追訴期時效。
對此修法,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還是要跟司法院、法務部溝通,畢竟影響層面大。他同意不能讓重大刑案罪犯逍遙法外,但刑案定追訴期也是有其道理,但追溯以往刑案重新審查,執行面困難度多高?是否浪費司法資源?這些都要一併考量。
民進黨團昨開記者會,王定宇說,前桃園縣長劉邦友血案已超過追訴期,彭婉如案追訴期也將至,即使日後知道凶手是誰也沒用;多起重大經濟犯罪,包括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一銀超貸案,當時的追訴期只有十年,這些人逃到國外,十年後就能返台。
因此他提案,犯罪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包含對兒童施暴等,以及重大經濟犯罪,犯罪不法所得達新台幣一億以上,沒有追訴權時效限制。因戰爭及政府行為或其他障礙事由,導致偵查或起訴程序不能開始或繼續者,追訴權時效停止。
王定宇強調,提案將溯及既往,只要過去案件追訴權未消滅的都適用,劉邦友血案已經不起訴,所以沒辦法適用;但彭婉如案,他們正在跟法務部溝通,能否在追訴期過後檢察官先不要寫不起訴書,希望讓彭婉如案成為修法通過後的第一案。
蔡易餘則說,美國、德國、日本、歐洲等國都有類似立法,最重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無追訴期時效,如此才能讓國家伸張正義。
作者: sesd (囧)   2015-12-02 11:19:00
終於有腦了
作者: LupinArsene (牡朱花)   2015-12-02 11:19:00
咦!?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12-02 11:20:00
經濟犯可以自行處決比較快
作者: nurais1127 (摺紙師)   2016-12-02 11:20:00
第一個害到自己人的機率多大?
作者: WeAntiTVBS   2016-12-02 11:20:00
沒用 因為法律不會溯及既往..要頒佈後新涉案才是用
作者: yisdl   2016-12-02 11:21:00
這個沒錯!
作者: LAAPujols (LAAPujols )   2016-12-02 11:23:00
應該全部都要取消 不是只有重大刑案
作者: diablo81321 (流月城七殺提督)   2016-12-02 11:23:00
你真的用了 抓到的犯人一定跑去釋憲而且哪一個案子經濟犯是超過10年的用一個不確定法律概念 萬一大法官又是KMT的就慘
作者: MrXD (Mr.XD)   2016-12-02 11:24:00
dpp 好像很閒齁
作者: lukeloo (中遊員工)   2016-12-02 11:24:00
贊成追訴期無期限,但民進黨因人設事,違法濫權的行為,依然反對!-_-
作者: david1230 (好難想)   2016-12-02 11:26:00
那個說經濟犯哪一個超過10年的,是不會google嗎
作者: tomo1026 (聽著 哼著 想著 )   2016-12-02 11:26:00
無關勞工就幹的不錯
作者: david1230 (好難想)   2016-12-02 11:27:00
廣三的曾正仁是2002年的,到現在不到10年嗎?陳由豪2003到現在也不到10年嗎?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6-12-02 11:37:00
這個該大推!
作者: Felix0204 (賀賀哈嘻)   2016-12-02 11:37:00
支持
作者: a0912pudding (a0912pudding)   2016-12-02 11:38:00
某l 9.2邏輯真棒棒 還因人設事 看你們的雙重標準真讓人覺得好笑
作者: lukeloo (中遊員工)   2016-12-02 11:47:00
某a,不是彭婉如追溯期要到了,才會想改嗎?劉邦友案死了八個人呢!吱吱 邏輯真棒呢!你們才是雙重標準吧!^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