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同運人士鬧場的奧步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6-12-04 10:08:00
問一下
這兩條好像是說 有意指謫可明顯知道的個人
看一下原文好像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這樣告的成嗎?
※ 引述《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之銘言:
: 刑法310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 罰金。
: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 關者,不在此限。
: 刑法313
: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先備份,讓同運團體自行決定要不要吉
: ※ 引述《delphi5566 (delphi)》之銘言:
: : 同運人士的奧步
: : 昨天我參加了凱道的遊行,原本是插花性質,確意外目擊了同運人士如何用製造假車禍的
: : 概念,用鬧反對方場子製造事端的過程累積抹黑對手的材料,我將我所目擊的記錄如下:
: : 這一群同運人士大約十至十二人左右,活動一開始就化整為零進入會場,首先進場的尋找
: : 最佳滋事地點,基本上越靠近舞臺,前後左右多為矮小的老弱婦孺的點最佳,這樣才方便
: : 舉起標語最醒目,及被制止的力道最小,然後line同黨集結。
: : 他們身上統一配備手機或小型攝影器材,有些包包會放彩虹旗和標語。
: : 由於混在人群裏,一開始很難發現,但當週圍的人都坐下時,他們卻是繼續站立相當顯眼
: : ,我意識到我可能是全場惟一參戰的八卦肥宅,所以自然就挪動我的腳步往他們旁邊移動
: : 。
: : 一走到旁邊,就偷聽到他們交流錄像知識,甚至提醒彼此手機充電是否足夠,需不需要支
: : 援電池或傳輸線。
: : 他們鬧場的方式依序是,站立阻擋後方群眾的視線,口中碎碎念批評台上的人言論干擾旁
: : 邊群眾聽演講,並且由一個成員拿出標語,其他人拿出手機按下play 開始錄影,若有群
: : 眾或糾察隊開始制止他,他們就把衝突過程錄起來,或是受干擾的群眾出言抱怨,他們就
: : 回嗆,用言語激怒對方,好錄下被圍甚至被打的畫面,再回來後製成片段放上網路討拍,
: : 抹黑對手,爭取更多同情與支持。
: : 我原本沒意識到他們的真正意圖,只是覺得鬧人家場很沒品,想過去當目擊者,當我走到
: : 在他們旁邊站著時,部份群眾已經圍過來了,
: : 我一眼看到他們背包的彩虹旗,這時糾察隊過來出言制止,鬧事成員中除了舉標語那個外
: : ,其他人都迅速拿出手機拍照,糾察隊看到他們是站一起的,當然出言勸阻,結果除了拿
: : 標語的成員,其他對糾察隊說:我不認識他!然後迅速站開,但手機仍然對準舉標語者錄
: : 影,這時我氣不過他說謊,就指者他露出一角的彩虹旗大喊:他們是一夥的啦!那個還辯
: : 說不是,我說:都拿彩虹旗還說不是,是一夥啦!他就很凶對我吼:然後呢!然後呢!
: : 然後糾察隊當然圍過去了。
: : 他們被制止無法舉標語,就開始出聲音:”說謊!說謊!”干擾旁邊的人聽講,旁邊的人
: : 抗議,他就回:基督徒可以說謊嗎?
: : 我在旁邊聽了只有好笑OS:還敢講別人說謊,那你自己就可以說謊喔,裝不熟的奧步好好
: : 笑啊。
: : 後來他們被警察趕到活動會場外,用偷襲奔跑進活動會場挑釁糾察隊的方法,終於錄到渴
: : 望已久的踹人畫面,報導還說甚麼熱心民眾提供,明明旁邊錄影的就是一夥的,記者發假
: : 新聞就不怕天譴喔。
: : 我不評論兩方訴求的立場,我只是在這爆卦,譴責這種惡意挑釁,蓄意製造衝突並以得到
: : 的“戰果”抹黑對手,騙取鄉民同情支持的選舉奧步!
: : 另外參加這次遊行讓肥宅我感受到滿滿的愛,因為認識了好多未來的岳父大人!參加群眾
: : 帶來我未來的老婆們有好多極品啊!也沒有想像中的穿著保守,更不露奶就屌打同志遊行
: : 露奶的那個死會女老師,讓肥宅我人生又充滿了希望啊。
: : 脫離悲情,翻轉劣質基因,就靠這次了。
: : 現在我很堅定我的立場,除非想肛甲甲,傻了我才選另一邊。
: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未滿20字 一行文 退文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6-12-04 10:09:00
哈哈哈哈 捅屁眼你看看你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6-12-04 10:10:00
樓下鍵盤法官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6-12-04 10:10:00
樓上處男
作者: yayakaka (自由無價)   2016-12-04 10:10:00
張順瑋你這個弒父姦母的絕世人渣將來必定不得好死!幹!
作者: SRNOB (SRNOB)   2016-12-04 10:10:00
壓壓卡卡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6-12-04 10:11:00
這樣也能釣到 你是鯉魚王?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6-12-04 10:13:00
樓下obov
作者: EfiwymsiAros (認真發廢文)   2016-12-04 10:15:00
這樣也能釣鴨卡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04 10:16:00
這個可以讓檢察官判定,他會看全文推定。
作者: ocean5566 (煙大屌熟男)   2016-12-04 10:17:00
一樣告不成阿 又沒說誰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04 10:17:00
應該是邀請他去法庭作證,有偽證罪這條,他一定會好好說明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6-12-04 10:18:00
檢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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