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政府為何要用的這麼複雜
直接比照公務員不是最簡單
也比較沒爭議
不會因為勞工和公務員特休每年不同
還是會有爭議!!!
而且公務員怎麼換年資都累積
勞工一離職換工作就重算年資
說什麼調查過平均服務三年換工作
阿當那些做十幾年甚至二十年的勞工不存在?
做久了公務員就是比勞工好多太多
所以特休統一和公務員一樣很難??
也比較不會因為勞工和公務員特休每年不同有爭議!!!
PS.薪水不同當然可接受 但只要是人 "休假"也要搞個階級的差異? 真的很鬼扯
※ 引述《jason8936 (jason8936)》之銘言:
: 我覺得現在最有趣 也最怪的一點就是
: 一堆不是勞工的人(資方 政客...) 在評論怎樣對勞工最好
: 真正的勞工發聲時 不是被無視 就是被抹黑
: 勞基法 現行(有七天假) 民進黨版
: 0年 0~7天 (看到年底還有幾天國假) 3天(半年)
: 1年 7+7 = 14 7
: 2年 7+7 = 14 10
: 3年 10+7 = 17 14
: 5年~9年 14+7 = 21 15
: 10+(n-1)年 15+(n-1)+7 = 21+n 16+(n-1) = 15+n
: 很多東西不是有就好
: 數字也要對上啊
: 用特休補七天假我沒意見
: 只是你砍七天 至少要加七天回來啊
: 而且沒休完的話要補"真兩倍"加班費
: 砍七天 加一天
: 然後一堆"非勞工"說好棒棒
: 這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