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P到現在還是不敢講清楚
當初為了縮減工時
雙週84→單週40,然後砍七天假
媽媽:壓歲錢1萬塊幫你存起來,1000塊給你當零用錢,比平常(500塊)還多喔~
一邊縮減工時一邊減少假日
不就跟軍公教一邊課稅一邊加薪一樣?
還給了一個「彈性」→經勞資協議,休息日可以加班
很懷疑那些人是沒上過班還是前世積陰德都遇到好老闆?
不知道很多勞工都是「被自願」加班
民眾抗議後,趕緊加一個「加強勞檢」的配套
結果爆出某直轄市死不設勞檢、某立委「凍結」勞撿預算
民眾再度抗議,馬上加碼「增加特休」的配套
結果還是不知道很多勞工甚至公務員的特休根本休不完
然後不斷有網軍黨工帶風向
很多勞工根本不想休這麼多假,他們想加班賺錢
七天假根本就沒多少人休過
真的想加班賺錢的話,原本七天假的加班費被你砍成平常日會爽嗎?
況且工讀生/派遣沒週休,星期日排班一樣一小時126
原本遇到國定假日可以拿1.5~2倍,現在你砍掉七天,等於讓工讀生加班費消失
還好意思說勞工想加班賺錢?你明明就把他們原本可以賺的錢取消了啊
工讀/派遣不算勞工嗎?
如果薪資水準高於物價水準,有誰會想沒日沒夜加班?
我一個月平均加班超過30小時,還不是為了多賺點來分擔家用?
不用多,如果今天公司比照薦六公務員一個月給我45K,我根本就不想加班
8小時做完回家玩PS4、刷戰女發廢文都爽
再說七天假早就攤在雙週84的週休裡面,難道沒在當天休=沒休?
為什麼今年下半年會突然可以休928、1025和1112?
不就是雙週84改單週40,回復原本拿去攤週休的三天嗎?
說沒休過的你這10幾年都在月休四天嗎?
要我支持修法很簡單啦!
把勞檢員由約聘改為正式公務員,比照消保官
各縣市設立勞檢局,依人口比例配置勞檢員
勞檢員執行勤務時可要求轄區派出所派警員隨行
特休未休完者,雇主需支付未休完天數*3倍日薪
歐美雇主發現員工太久沒休假還會要求他休特休
並藉機找職務代理人檢查該員工過去的工作狀況
避免發生同一人載同一位子待太久產生弊端
台灣的雇主則是把勞工休特休的天數拿來當成考核依據
休越多的越黑
拎杯去年請假一隻手數得出來
今年三月請特休出國玩回來就被黑
說什麼3~9月是公司旺季,我不應該只顧自己
怎麼不說去年旺季我一天假都沒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