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簡單拿一個狀況題來看好了
某A今天發現身體有一些狀況
然後不看正常醫生
跑去找密醫看
結果搞了半天病情惡化
可能本來是個小感冒
搞到最後變成肺炎之類的
結果到最後這個某A發現不行了然後跑到大醫院看
住院了幾個禮拜才好
原本看正常醫生健保可能只花了幾百塊
結果搞一搞健保多花了幾萬塊
就為了這個去找密醫的
你認為這樣還沒差嗎?
※ 引述《goldenfire (金)》之銘言:
: 魯弟一直對於醫師必須要有執照這件事感到困惑
: 為什麼只有拿到執照的醫師才能執業呀?
: 如果A覺得B很厲害,而且心甘情願要給B幫他治療疾病
: 為什麼我們要立法阻止這件事發生呀?
: 當然可以說無照醫師健保不給付
: 但如果一個人的醫療費用自付、雙方自願、沒有誇大廣告
: 那被治療其實也不關其他人的事
: 為什麼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