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參加拍賣喊標很爽 「爽標」下場是這樣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地檢署在上週連續3天拍賣網路賭博集團的電腦3C產品約250組,總金額313萬餘元,參
與競標民眾和拍出價格都破紀錄,卻也首次發生民眾場現喊很爽,卻險些「爽標」的案例,
最後經工作人員說明「爽標」須賠償當日拍賣程序所支出的費用,才讓民眾打消「爽標」念
頭。
上周五中檢拍賣第3天,競標人潮依舊不減,現場僅有2部筆電分別是ASUE和APPLE,民眾瘋
狂下標,最後ASUS以15500元、APPLE以40000元拍出;拍下ASUS的民眾認為受現場氣氛感染
標太高,不願履約。
負責拍賣作業的主任檢察官林柏宏表示,拍賣公告事項中明訂不履約「應賠償當日進行拍賣
程序所支出之費用」,中檢舉辦偵查中查扣物變價拍賣4年多來從未發生過。
經工作人員向拍定民眾說明「爽標」須負擔當日拍賣程序的人力成本、場地設備等,非常不
划算,才讓拍定民眾打消念頭,帶著筆電回家。
林柏宏表示,該個案也讓拍賣工作小組將討論訂定更仔細的「爽標」規範,例如:事先收保
證金或是領競標牌時須同時簽訂切結書等,因當日拍賣程序的支出實在難以估算。
至於一般常見的拍賣究竟如何防範「爽標」?台中地院民事執行處庭長張國華表示,法院拍
賣的程序是參與競標的民眾,須先繳交標的物3成的保證金,標定後一周內繳清尾款,若不
履行則没收保證金,待下次重新拍賣時,要繳交拍賣的差額和手續費,除非後次拍定價格高
於前次。
例如:前次拍定價格100萬元,當事人不履行,重新拍賣價格只賣出80萬元,當事人要支付
20萬元及刋登拍賣公告等手續費的支出後再返還剩餘的保證金,若高於100萬元,就直接發
還保證金。
景薰樓國際藝術拍賣公司創辦人林振廷則表示,藝術拍賣市場以收藏家的人格和信用為保證
,所以不收取保證金,但只要舉手就代表拍定,若不履行會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買家履約。
林振廷也指出,多年前法國舉辦一場公開拍賣會,一件藝術品以4億台幣拍出,拍定人卻拒
不交割,拍賣公司立即對拍定人聲請假扣押,拍定人也只能乖乖履約。(許淑惠/台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61205/46597709
5.備註:
查了一下,應該是這個
http://www.moj.gov.tw/public/Attachment/61129992731.pdf
不管是哪台筆電,那些價錢都可以買台新的還有剩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