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民進黨把時代力量的罰則加重提案擋掉根本不用大驚小怪
http://udn.com/news/story/6/2104779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質詢郭芳煜,時力黨團提案,對於違反《勞動基準
法》雇主,依事業規模罰鍰,勞動部卻反對,如何確保雇主遵守法規,勞工在休息日能依
照意願休假、或加班能確保獲得加班費?
郭芳煜表示,依事業規模處罰,並非針對違法具體個案、審酌違法情節是否重大,恐失比
例原則;且考量中小企業與微型企業,目前罰鍰下限2萬元應維持,但30萬元的上限可往
上提高。
根據資動部的立場來講,他們本來就希望下限不要動,以後遇到金主違法
這樣他們才可以繼續用重罰2萬,來輔導金主遵守勞基法
我來看看為了金主希望罰鍰下限不要動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724/37321100/
國內企業違反《勞基法》情況嚴重,多數違法項目僅開罰2萬到30萬元,導致部分1;33企業認
為繳罰鍰比付加班費划算。有多名立委提案擬提高《勞基法》罰則,其中時代力量主張依
員工規模裁罰,大企業罰200到500萬元。勞動部指,台灣中小企業多,提高罰則下限恐讓
企業無法承受,但支持提高上限。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72854
郭國文提到,台灣經濟以中小企業為主體,如果只因一項錯誤就被重罰,企業可能會承受
不起。但他強調支持提高罰則上限,尊重立院修法。
所以為什麼會有這個臨時動議 還意外嗎
民進黨的金主中小企業,就是最不遵守勞基法的那一群雇主,你下限還是兩萬的話
如果真的被輿論逼得要罰了 還可以保持重罰"兩萬"的結果
向時代力量的規定提高了罰鍰的下限,你覺得金主還不跟你資進黨拼命嗎
時代力量的規定是這樣
有前項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依下列標準課處罰鍰:
一、三十人以下之事業單位,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
十萬元以下罰鍰。
二、三十人以上未滿二百人之事業單位,處新臺幣二
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二百人以上未滿五百人之事業單位,處新臺幣六
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四、五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
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44826
加班20天卻沒加班費 勞檢處罰鴻海2萬
如果是用時代力量的規定 鴻海會被罰200萬
所以 2萬 vs 200萬
所以你知道民進黨有多疼惜資本家了嗎 幫他們省一台雙B的錢耶
這樣還有人可以挺資進黨的臨時動議擋掉時代力量的提案 我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