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說,他們老闆(所謂中小企業)已經放話了。
周六還是要上班,沒有周休。
法令規定的加班費照給,但是扣他的獎金補。
所以我朋友,工時還是一樣多,錢還是一樣少。
不爽做,請你離職,人再找就有。
換了口口聲聲說站在勞工身邊的黨,勞工依然是弱勢的族群。
※ 引述《addison123 (夜深人靜)》之銘言:
: 一例一休法案通過了,
: 其中休日那天要上班的話,
: 雇主依法要多付加班費,比以往的還多,
: 各位老闆也要多付成本,(應該是吧?也有人說一例一休通過讓各位老闆省了不少錢?)
: 請問各位老闆會把加班費的成本轉嫁到民眾身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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