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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一名何姓婦人上月帶著三歲的小孫子到龍門路上的介壽廣場,在二樓的賣場買
玩具時走散,何婦在店裡大喊奔走找了半小時,仍不見愛孫蹤影。警方獲報後到場協尋,
向賣場表示想看監視器尋找孩童方向,但員工表示「要公文才可以向總公司調閱」,連何
婦在旁哀求也只允諾與總公司協調,警方擔心孩童安危,趕緊分頭尋找,同時申請公文,
二十分鐘後在四樓的婚宴櫃台找到慌張的小孫子,才結束這場驚魂記。
警方表示,厚德派出所巡邏員警賴志信、駱勇丞、張育賓獲報趕抵,其中一員先在一樓搜
尋,另外兩人到賣場了解狀況。員警發現店內有多部監視器,向店長表示希望能透過監視
器察看孩童去向,但員工則表示需要有公文才能跟總公司申請調閱監視器,警員見何婦心
急如焚,眼眶泛淚,忍不住再向員工表示會事後補上公文,希望能以找到孩子為優先,何
婦也在旁苦求,員工只表示願意跟總公司溝通。
「孫子不怕生,要是被壞人拐走怎麼辦」,三名警員聽何婦敘述孫子特徵,逐層仔細搜尋
身穿咖啡色外套的三歲小孩,沒放過任何角落,賴員陪何婦從二樓沿著坡道往上找,最後
爬上通往四樓的階梯,這才在四樓的婚宴櫃台找到被氣球吸引的小孫子。當時何婦的孫子
發現找不到祖母,在陌生環境中相當驚慌,婚宴人員上前安撫,並準備報案協尋。
何婦找到小孫子時緊緊將他拉在身旁安撫。警員研判是與祖母走散後迷失,被氣球吸引才
走進四樓婚宴會場。基層員警無奈的說,因當下不排除是否為擄童案,不敢大意,而對於
店家要求有公文才能調閱監視器這點表示可以諒解;若是調查刑案定會持完整的公文程序
,但案件發生後分秒必爭,些許的時間差也可能成為救人關鍵,還是希望警民合作能夠有
更好互動,以人民安全為第一優先。
賣場店長表示,店內的監視器只有查看功能,回溯調閱則需要透過總公司,才會請警方持
公文向總公司申請。因不少家長會帶小孩前來購物,有時也會聽到走失的小孩在找父母,
因此何婦及警衛向他們通報孫子不見時,就讓三名員工在店內搜尋,也請主管通知總公司
調閱監視器,但警方已先找到走失童,程序上並無不願協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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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