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通部重砲轟Uber:撇清一切責任後 佔盡利

作者: minipig1127 (不錯的開始~)   2016-12-10 00:27:23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 引述《KKKKJAY (KJ)》之銘言:
: : 獨/交通部重砲轟Uber:撇清一切責任後,佔盡利益
: uber表面看似先進,其實骨子裡原始
: 先進的是將網路排車、付款方式整合
: 但這只是表面所呈現出的型態
: 原始的是Uber、司機、乘客關係
: 三者完完全全回到計程車法規出現以前
: 車行、司機、乘客,本質沒有變啊!!
: Uber終究還是在交通費中抽傭的車行
: 這是他們拓展全球碰壁的最大原因
: 因為他們一直做車行的事情
: 卻一直以為自己只是"媒合"平台
: 諸多責任都不想負,這根本錯慘了!!!
: 如果它營利的方式不是從交通費抽成
: 或許還有空間說得過去,但明顯不是
要討論uber 就要先了解計程車行是怎麼運作
今天假設我想要開計程車
我必須先去考計程車執業登記證
考的東西跟駕照很類似
就路考跟法規罰則之類的東西
但是有一個大魔王, 大部分人不過都是死在這
就是地理環境
你在哪個區域, 就考哪一區的地理環境
比如說是非題會這樣考"中華郵政新竹郵局在武昌街"(O)(X)
...
......
.........
背法規罰則我還能忍, 雖然幾乎背完就忘, 但還有點實質作用
在人手一支手機, 每個人幾乎都有gps的年代
你叫我去背行政機關在哪條路
根本糟蹋人啊
考地理的本意我能理解
二三十年前導航不發達的時候
計程車司機的確要對路線很熟, 不然乘客要冒很大的被繞路風險
但現在是2016年阿阿阿
可不可以不要再考這麼智障的東西了
好吧, 假設你真能容忍2016年還必須去做這麼愚蠢的考題
考了兩三次, 背起來也好, 矇過去也罷
你真把執業登記證弄到手了
你還必須去靠行
靠行的意思就是把你的車過戶給車行
然後車行僱用你, 你再用車行的名義去開計程車
靠行對想入行的駕駛來說真的是很煩的一件事
首先, 你要直接把車無條件過戶給車行
你的車就變成車行的車, 可能會簽一張沙洨的契約書
車行經營順利就沒事
車行哪天倒了你的車很可能就被拿去抵押
或許打官司可以拿回來, 但過程也會讓你痛苦萬分
然後因為要過戶, 所以貸款中車必須先繳清才能過過去
所以即便你有考到計程車所需的證照, 而且也有一台車
但你的車還在繳貸款, 那你就無法用自己的車開
我碰過一個案例是一個司機剛牽新車, 貸款中
但因為無法靠行, 所以只好把車賣了跟車行租才能去開
靠行制度的本意我能理解
二三十年前
資訊系統不發達, 跟乘客單獨相處的司機有很大的犯罪隱憂
所以藉由車行來做某種程度的管理
至少那裡的計程車發生命案
還可以從車行調到資料跟問一下司機的狀況
但現在是2016年
以uber為例, 你每台車都有gps可供追蹤
乘客也可以看google map看司機有無繞路
覺得有危險用上車時用手機跟朋友報平安給司機聽也是很好用
根本不需要彆扭麻煩的靠行制度
然後不靠行的資格是你要執業六年才能轉作自營車
要我看來
現今的靠行制根本就圖利車行的一種病態制度
每個月都要繳規費給車行
司機在外面跑, 車行根本沒約束力
甚至uber還有司機<->乘客的雙向評價, 長期表現差會被停業
你去靠行車行, 你做的小奸小惡只要不鬧到警察局
乘客也無法投訴, 會對司機做管理的是他加入的車隊系統
比如說一台計程車在台北的車行靠行, 但卻加入桃園的叫車系統公司
這是有可能的
然後, 台灣本土的叫車系統輸uber好幾條街
主要是因為地域性很重
比如說我加入了台北的系統, 從台北開到桃園之後
我很難載到一個桃園去台北的乘客
現在只有uber有做這種順風車系統
台灣的法律以現今的角度來看就是這麼彆扭且無意義
總結一下計程車司機進入的障礙
1. 智障的地理環境考題
2. 靠行制度(無作用且要繳錢)
3. 系統不如uber
4. 車要漆成黃色
說老實話
uber只有在台北開收入有機會高於小黃
因為加成時段夠多
以桃園來說, 生意好的系統業者(新梅之類的)開小黃收入會比uber好
然後白牌的只要車型符合, 很多也會去申請uber帳號來開
假如今天我只是上班之餘假日想開個計程車
兜兜風, 消遣一下
實在很難去加入正規的計程車系統
而我說的這幾點
也是台灣鄉下地方大多是白牌車的原因
因為系統業者不願去鄉下發展
然後鄉村小黃司機少, 系統業者少
會去檢舉投訴白牌計程車的自然也少
鄉下白牌司機也懶得去搞一堆麻煩的考照程序
整個加入計程車業的程序也不算真的很難
就是很智障, 執行的過程會有人格被污辱的感覺
但其實算入政府對計程車業的補助的話
用合法小黃的身分來開uber可能是最划算的選擇
今天我對政府罰uber會這麼反感
大致上的原因就如上述所言
今天你的管理辦法有實質效益, 有具體成效
能對乘客, 對司機要求都能交出令人滿意的成績單
那政府去納管當然合理
以現行的法令
我看外國人很難理解 司機 車行 系統業者 這三者錯綜複雜的關係
連看都看不懂, 更遑論執行了
今天小黃一堆人在抱怨
沒受過任何專業訓練的uber司機卻頗受好評
那即便政府真的成功把uber趕走
最後依然是留下一灘落後的計程車制度爛攤子
不認同, 但我是可以接受uber被趕出台灣
畢竟我也不是靠這過活的
但我很好奇台灣到底有沒有可能避開利益和官商勾結
去立一個立意明確, 符合公眾利益的法規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10 00:31:00
你忽略一個盲點了吧 計程車體系是要算個體戶還是公司體系? uber現在就是遊走在這兩者之間 出事推給司機是個體戶 賺錢卻是用公司體系去抽成
作者: minipig1127 (不錯的開始~)   2016-12-10 00:32:00
你計程車司機去犯案, 也不會罰到車行阿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6-12-10 00:33:00
等鄉民當上立委吧
作者: minipig1127 (不錯的開始~)   2016-12-10 00:33:00
我就說這麼清楚了,車行也不會擔任任何司機犯的罪刑頂多是系統業者會把司機踢出系統而已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10 00:34:00
所以就是要有一個約束力在啊 靠行算不算是約束力?
作者: minipig1127 (不錯的開始~)   2016-12-10 00:34:00
就根本無約束力阿 你靠之後完全車行不會管理就每個月收你那靠行費而已 你做啥完全跟車行無關你有沒有開計程車的朋友, 去問一下就知道了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6-12-10 00:35:00
那你不靠行能合法開計程車嗎?
作者: minipig1127 (不錯的開始~)   2016-12-10 00:36:00
我寫這麼清楚了 你自己看吧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6-12-10 00:38:00
其實司機幾年以上可以自己成立車行,所以靠行更是某種形式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6-12-10 00:46:00
推這篇啦 從小客車運輸整體需求與乘客利益來看
作者: colastar   2016-12-10 00:46:00
市場大餅就那麼大 考題刁鑽也只為了控制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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