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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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友人14歲女 色男拗:她誘惑我
2016-12-1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46歲的林姓鐵工,對女性友人14歲的女兒小恩(化
名)有好感,今年7月傍晚,林男至小恩新北蘆洲住家樓下,以尿急借廁所為由,要求小恩
開門,對其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昨依「成年人故意對14歲以上未滿18歲少女犯強制性交罪
」,判林男4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
新北地檢署開庭時,林男不僅否認犯行,還聲稱「是她誘惑我犯罪」,直至新北地院審理
時才坦承犯行;法官痛批林男殘害小恩身心,因此將他重判。